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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7 16: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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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鲁的中国国家剧院方案的分析评议
安德鲁的中国国家剧院方案的分析评议
陶宗震 | 前言
60年代初我在《中国建设》(China Reconstuction)上发表了一篇介绍中国建筑屋顶的文章,收到一位法国建筑师的信,希望交流与合作。由于当时中、法尚未建交,未能实现,十分遗憾。
1997年我到巴黎时,3A学会主席单黛娜女士组织了一次与法国建筑师及留法建筑系学生的座谈,有人问我对"蓬皮杜中心"的看法,以及中国建筑设计市场是否开放等问题,我对"蓬皮杜中心"不想评论,也不知道法国公众的意见为何?我认为没有把它建在香谢里舍大街旁,而是置于市井巷中,所以对巴黎这一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无伤大雅"!
中国的建筑文化虽然在世界上独树一帜,但自古以来就不断汲取外来文化丰富自己的传统。1958年"国庆工程"征稿时,周恩来总理就提出:"古、今、中外一切精华皆为我用",启发大家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因此,我们不是民族沙文主义者,我们对世上一切先进事物都感兴趣,但是有选择。有鉴别、不盲从、不苟同,立足我们的现实条件选择最适合我们的方法与途径,满足我们面临的种种客观需要。
我们需要的"现代化"和"民族化"不是追求对形式或"符号"的模拟、仿造,更不是"时装"似的花样翻新,而是寓革新于从根本上不断提高建筑的物质质量和民族文化素质之中,并力求降低成本和造价,以期达到更多、更快、更好、更省的提高广大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
21世纪人类面临着共同的资源、环境、人口问题,并致力于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因此,反对形形色色浪费资源、破坏自然和人文环境的行为,设计"广义"和"狭义"的"节能"和"环保"的建筑、城镇,是各国建筑界有识之士共同的努力方向,需要广泛的国际合作与协作,全面完善"地球村"的建设。
现在,中国与法国及国际建筑界的交往日益频繁,而且前景广阔,这次P.安德鲁先生应邀提供了一个中国国家剧院的方案,这是个难度很大的课题,首先应表示感谢,但对他的方案中存在的严重谬误,也不能沉默,至于他学术观点中的谬论与含混不清之处,更应提出来与法国及国际建筑界的朋友们共同商榷和探讨。
建筑创作与评论有客观准则吗?
任何设计都是在一定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在分析P.安德鲁的中国国家剧院方案之前,就所见到的材料了解一下他的设计思想是很必要的,他在《致一位年轻建筑师的信》中说:"我甚至不知道怎样解释真理对我有什么意义……我不相信有那种适用于每一个项目,而无视其本质特性及环境条件的绝对真理,但我似乎觉得在每一个独立的项目中又存在一个相对的真理"。什么是"真理"?他没有说清楚。
实际上,一切艺术创作与评论主要来自人的审美判断,而人的审美判断和审美意识(观念)是主观的,又是能动的,来源于不同的经历和修养。因此,面对同一对象(作品、项目、课题)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绝对的统一标准。正因为如此,人的主观能动性才得以充分自由发挥,而一切教条化了的理论("真理"?)则只有当其无用之时,方能无害!但另一方面一切事物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举些最浅显的例子: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左"就无所谓"右";"2比"1"多,但比"3"少……所以在任何具体事物的比较中,相对标准永远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在相同或相类的前提下,一切建筑设计方案的优、劣都是可以比较的,但必需要科学的而不是"断章取义"的或前提不相当的、没有可比性的比较,所以首先要对艺术的共性与建筑艺术的特性有科学的明确的界定。
什么是建筑艺术的本质与特征?
1、建筑是实用的艺术
建筑作为艺术有别于其他精神产品(如文学、音乐、绘画)之处,在于他首先是物质产品,同时具有精神产品的性质(艺术性),其艺术性即寓于本身的功能、目的和方法、手段之间和谐、完善的统一之中,而不是附加的装饰,更不是"T"形台上的时装,可以在模特身上换来换去。
不同时代、不同文化体系产生不同的建筑文化观念(略),但有共同的特点,加以欧洲文化体系的建筑观为例。两千年前罗马帝国建筑师维特鲁威(Vitruvius)在他所著的《建筑十书》(De Architecture Libri Decem)中首先提出建筑三原则:"方便(适用);坚固(稳定);美观"(Uiility;Stabilit;Beauty)沿袭至今,仍然是衡量建筑优、劣的普遍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根据当时和其后相当历史时期的国情提出了"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方针。对此,当时负责经济建设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作了明确说明:"所谓适用就是要合乎现在我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习惯,并便于利用。所谓经济就是要节约,要在保证建筑质量的基础上力求降低造价,在这样一个适用与经济原则下面的可能条件下的美观就是整洁、朴素而不是铺张浪费",虽然在执行这一方针的过程中有过种种偏差,但仍然是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国策。改革开放的2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发展提高,但从总体上还未脱贫,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即使将来跻身于世界经济大国之列,但要使比整个欧洲几乎多一倍的13亿人口达到普遍富裕,仍然"任重而道远",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所以勤俭建国是我们长期的国策,这也是中国"建筑市场"不可动摇的客观准则。国家剧院虽然不是一般建筑,并具有一定的特殊纪念意义,但"市场经济"对一切商品,不论一般的还是特殊的、"大路货"还是"精品"的普遍准则和"择优"标准都是:"物美价廉"而不是"价高质劣"。
再看看现代国际建筑界的准则。
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ongres Internationaux Mederne 'CIAM')在当时协会主持人、著名的法国建筑大师勒·柯布西耶(Le CObrusier)直接参加制定的《雅典宪章》(Charter Of Athel1S)中强调:“建筑师必须认识建筑与经济的关系,而所谓经济效益并不是指获得商业上最大利润,而是要在生产中以最少的(劳动)付出,获得最大的实效”。这也应成为现代建筑创作与评议的一个重要的准则。
根据上述欧洲传统的、中国当代的和国际现代建筑界的原则或准则,来具体衡量一下P.安德鲁设计的中国国家剧院的实效:据法新社4月4日的报导:该方案的总面积为25.9万平米,而所得主要为四个演出厅的总共6200个座位,其他内容不详。因为"它还只是一个壳,还得往里加"(国家剧院业主委员会对他的方案的说明)故设计方法的合理性与造价只能暂略(容后再议),仅以总面积与实际效果和同类型的悉尼歌剧院相比较:悉尼歌剧院同样有四个演出厅,可同时容纳6千人,此外还有排演厅、接待厅、展览厅、戏剧图书馆和各种附属用房,如餐厅、售货服务等共九百多个房间,而面积约88,000平米,仅为P.安德鲁的中国国家剧院的1/3。
再和相邻的中国人民大会堂比较一下:1959年建成的大会堂是中国建国十周年的"里程碑"式纪念性建筑,总面积17万多平方米,包括:万人大礼堂、千人小礼堂、5千人宴会厅、人大常委办公室、会议室,每个省、市还各有一两个会议室,此外还有迎宾大厅、呈递国书厅、还有大大小小十余个厅堂和会议室及相应的附属用房,而仅容6200座的P.安德鲁中国国家剧院方案总面积却超过人民大会堂50%(约8万平方米)并且他的方案即使再“加进”一些内容,也都将深埋于水面下的地下层中,只能增加设计的复杂性和使造价滚动上升,而实用价值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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