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天端--工程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5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修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6-30 15:4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高空作业防坠落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

长:×××

副组长:×××、××

员:××、×××和各作业班组长

2、职责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3、通讯电话
姓名
电话号码
3、培训和演练
(1)安全员
负责主持、组织工区每年进行一次按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
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 兼职安全员


负责对相关班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担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4、防坠落措施
(1)脚手架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
(2)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架必须按层次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铝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行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为1.2m,严禁用竹笆做脚手板。
(3)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不变形,凡高度20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高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反斜支撑,特殊脚手架和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有脚手架结构计算书,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井字架的吊笼出入口均应有安全门、两侧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吊笼定位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运行中不得乘人。
(5)1.5X1.5m以上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 5X1.5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防护。
(6)无外脚手架或采用采用单排脚手架高4m以上的建筑物,四周必须支搭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不得小于3m(高层不得小于5m)建筑每隔四层固定一道6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并且外边沿高于内边沿,支搭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7)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危险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m,高处作业,严禁投扔物料。
(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过现场培训、交底、安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交底时按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交底,并确定指挥人员,在施工时按作业环境做好防滑、防坠落事故发生。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二)、应急响应
1、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安全员
组织抢救伤员,工区长
打电话“120”给急救叫中心,由作业班长
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义务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
做好现场救护工作,机电班长
协助送伤员外部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现场由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序,损失降到最小。

2、处理程序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对所有员工进行事故教育。
4)宣布事故处理结果。
5)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特别声明:本站资料全部来自互联网和网站会员上传,若侵犯作者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管理员:〖快乐小屋〗 QQ:273469910 邮箱:273469910@qq.com

QQ|Archiver|手机版|【天端--工程在线】    

GMT+8, 2024-12-27 17:5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