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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center><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是国家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重点公益性水利工程,对工程建设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1999年8月,国家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 </FONT></FONT></P>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为避免“豆腐渣”工程,防止“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发生,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法人单位,以下简称长江建管局)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担。在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全面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的双合同制度。 </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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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一、廉政合同的签订、检查与验收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1.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双合同制 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长江建管局还与施工单位签订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廉政合同》,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对双方廉政建设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这使廉政建设从一种单方面要求的纪律监督行为,变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行为。廉政合同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三同时”,即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从而使廉政建设与堤防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自实行双合同制度以来,长江建管局已与130家施工单位签订了廉政合同。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2.廉政合同的检查 廉政合同签订后,长江建管局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奔赴各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廉政合同和党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交谈、听情况介绍、深入施工现场走访施工单位以及查看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一路上,检查组反复强调,在抓工程质量的同时,一定要抓好廉政建设;要求长江建管局驻各工地代表处负责人要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勉励长委一线工作人员要“耐得住艰苦和寂寞;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在地方政府、施工单位面前树立长江水利委员会人的良好形象,防止“大堤做起来,干部垮下去”。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3.廉政合同与施工合同同时验收 在施工项目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的同时,长江水利委员会稽查办、监察局、长江建管局组成廉政合同验收组,对廉政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验收。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各代表处和施工单位对照廉政合同写出了执行情况自查报告。验收工作采取召开大会的形式,参加会议的有施工单位项目部及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或代表、工程建设代表处及责任单位领导、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领导、廉政合同验收组成员等。会上,各方宣读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填写廉政合同履行情况调查表、征求意见表,最后由验收组宣读验收意见。会后,验收组邀请乙方经理及其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个别交谈,单独听取他们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廉政合同执行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使验收工作落到实处。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时,还邀请稽查和监察部门人员参加。 </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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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二、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严格履行廉政合同规定的条款,达到廉政合同的要求,长江建管局建章立制,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依法办事、按章操作,主动接受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监督。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1.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源头控制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每年年度工程建设开始前,长江建管局与局机关和各代表处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廉政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目标管理,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从而使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各代表处也未雨绸缪,均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办法或条例,并公布上墙,经常组织职工学习。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2.注重预先防范,全面推行监督关口前移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一是抓岗前培训,筑牢思想防线。在年度工程建设全面开工之前,长江建管局都要抽出时间,对建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强调在抓工程质量、进度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廉政建设。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长江建管局结合“三讲”教育、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文件和学习材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吸取胡长清、成克杰的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将党的各项政策、纪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副处级以上干部全部提交了书面学习体会。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长江建管局将有关学习材料及时印发到各工程代表处。一线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和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监理机构中的流动党员一起学习,将廉政工作与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创了参建各方廉政建设新局面。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长江建管局还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局属各单位组织廉政建设学习、参观,各代表处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二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自查和检查。各代表处定期组织学习廉政手册,对照廉政条款进行自查;经常检查执行廉政合同情况,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自己的言行。局机关领导利用赴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机会,经常检查各代表处廉政建设情况,使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三是加强责任追究,结合突出情况防微杜渐。石料供应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2000年9月,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筑市场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工程用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委属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准以项目法人单位名义指定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更不能串通一气谋取私利。特别是长江建管局、驻各地代表处、各监理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原则,树立正气,严肃纪律,坚决杜绝说情风;要做好职工的教育工作,坚决防止滥用权利造成建筑材料市场中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长江建管局严格执行《通知》要求,拒绝了无数次朋友、同学、老乡等石料供应商的要求。对个别参与石料供应活动的建管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及时作出解聘处理。长江水利委员会稽查办对委属企业参与堤防建筑材料市场的行为展开了稽查,对利用权力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推销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四是结合典型事例抓警示教育。长江建管局善于抓住问题苗头,结合实际事例来做工作。如某工程标段曾有人告发长江水利委员会监理人员有违纪行为,虽经查实此事件违纪人员与长江水利委员会无关,但建管局和代表处领导仍高度重视,除认真进行了追查外,还就此事开展了注重小节的警示教育。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廉政合同的签订,得到了施工单位的支持和赞同。大多数施工单位根据廉政合同规定,制订了项目部廉政建设实施办法和规定,并付诸实施。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针对工程实际制定了六条廉政规定。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同马项目部也建立了廉政制度,成立了廉政合同执行监督小组,确保廉政合同正常实施。许多项目部还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廉政告示牌。各项目经理部的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对廉政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廉政工作的开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施工单位较好地履行了廉政合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 </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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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三、廉政合同产生的成效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廉政合同制实施两年多来,已经形成了甲乙双方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的局面。廉政合同的签订开创了隐蔽工程廉政建设新局面,长江建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经廉政合同验收,各代表处和施工单位项目部都能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都未发生违反合同情况,验收合格率100%。具体来讲,廉政合同的签订产生了以下六个方面成效。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1.加大了从源头预防腐败力度 验收结果表明,建设管理人员绝大多数能够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没有向乙方提出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的要求;没有发生索要礼金、报销个人费用、推销堤防建设材料和推荐分包单位的行为;建管人员自觉拒收礼品、礼金,无法拒收的及时上交有关部门;其他方面也未发现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施工单位普遍认为,长委人素质高,遵守廉政合同,无工作之外的要求,值得信赖。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到目前为止,长江建管局接受了水利部执法检查组、水利部建设管理总站、水利部质监总站和长江流域分站、财政部驻鄂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汉特派办等上级部门的检查,各个检查组对隐蔽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招投标等工作均给予了充分肯定。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2.带动了参建各方廉政建设 廉政合同的示范效应直接推动了参建各方的廉政建设。2002年,长江水利委员会监理中心与各监理站签订了“监理廉政责任书”,各监理站与受聘人员签订的合同中也有廉政条款。其他监理单位与派驻工地现场监理机构也签订了廉政责任状。施工单位上级部门与工地项目经理部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参建各方人员都处于廉政建设的受控状态。3.营造了正常的工作环境 廉政合同促使甲乙双方共同抵制不正之风,共筑拒腐防变大堤,大大改善了工作环境,使双方能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工程建设之中。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4.确立了平等的人际关系 根据廉政合同,甲乙双方是一种平等的合同关系,都享有各自的权利,都必须履行各自的义务,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共同搞好廉政建设。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5.规范了有形建筑市场行为 在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规范有形建筑市场非常重要。廉政合同的签订使得建设管理单位必须树立廉洁的项目法人形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良好的市场信誉,从而使隐蔽工程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能够吸引更多管理强、技术精、信誉好的施工单位投身其中。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6.促进了工程顺利建设,确保了工程质量 廉政合同的签订,使甲乙双方在廉政建设上达成了共识,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以来,共完成了计划投资57.5余亿元,经分部工程验收,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达82%,并经受了2002年长江汛期超警戒水位洪水的考验。2002年9月,国务院八部委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联合检查组对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工程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 </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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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四、签订廉政合同的思考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1.签订廉政合同是廉政建设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在隐蔽工程开工之前,长江建管局就制定了20多种规章制度,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保证了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地运行。为突出和强化廉政建设,长江建管局特地制定了《长江建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各代表处和长委监理单位,已经形成了廉政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级领导分级负责的格局。进而,建管局从上到下与局机关4个部和25个代表处签订了29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廉政责任分解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形成了领导干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的机制。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为使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与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长江建管局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廉政合同。隐蔽工程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得以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由此上了一个新台阶。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2.签订廉政合同也体现了施工单位的意志和要求 施工单位纷纷反映:隐蔽工程建设中签订廉政合同,是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新举措,非常及时,很有必要。有的施工单位说得好:廉政工作不仅是业主的事,也是我们的事,防止腐败是甲乙双方共同的目标。许多施工单位充分认识到廉政建设对于堤防工程的重要性,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这些施工单位项目部专门召开班子成员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廉洁自律从自身做起。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总公司认为:廉政建设是我党的重要治党方针,参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我们更需要一个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工作环境,才能保证工程建设正常有序、高效优质地开展;这个环境的好坏,全有赖于廉政建设的成与败。因此,从施工一开始,该公司就把廉政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局项目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德治国”重要论述,提高施工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廉政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局党委、纪委多次到项目部检查、指导廉政教育工作。施工单位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执行廉政合同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3.签订廉政合同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堤防建设中的典型体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核心的一条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隐蔽工程是一项重点公益性工程,直接关系到沿江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是两岸人民的“生命堤”、“幸福堤”,他们不愿看到因腐败行为导致“豆腐渣”工程。隐蔽工程利用国债资金建设,花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老百姓希望每一分钱都花在工程上、花在刀刃上,他们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深恶痛绝。签订廉政合同主要是为杜绝腐败工程,从根本上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最切身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堤防建设上的典型体现。 </FONT></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4.签订廉政合同的成功实践经验值得借鉴 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如何抓是一个值得深思、认真对待的问题。隐蔽工程作为一项大型水利工程,廉政合同的签订开创了水利工程廉政建设的先河,其成功实践已产生了很好的示范效应,也必将成为国家其他大中型工程廉政建设的极好的直接借鉴。 </FONT></FONT>
<p><FONT color=#000000 size=3>5.廉政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廉政合同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签订廉政合同在堤防建设乃至水利工程建设中毕竟是首次实施,有些工作还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个别施工单位对廉政合同重视不够,签订了的合同流于形式;有的施工单位组织、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执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工作还不到位;在廉政合同验收时,有的施工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写出执行情况报告,个别单位甚至抄袭其他单位报告。 </FONT>
<p><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在廉政合同验收时,施工单位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主要有廉政合同有些条款不恰当、有关条款操作性不强等。这些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廉政合同起到了积极作用。 </FONT></FONT>
<p><FONT color=#000000 size=3>(作者单位:罗友玉、成浩、李进为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局,郑卫国为长委监察局,张志杰为长委宣传出版中心)</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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