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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瓶之间距离要保持5米距离的说法,我们这里的农民工都在说,网上论坛里的绝大多数人也是3米、5米、7米的在说,好像大家都认为应该有一定距离。其实这是一种陈旧的、错误的认识。说来话长,80年代中期以前大家都不知道“溶解乙炔气瓶”,作业用的是“乙炔发生器”,安全性能较差,一直按有关规定和氧气瓶保持5米距离,GB9448-88《焊接与切割安全》中2.7.4.5“操作中氧气瓶距离乙炔发生器、明火或热源应大于5m”即是明确规定,这里指的是“乙炔发生器”。在这项规定中也有乙炔瓶的条款,却没有距离要求。后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乙炔发生器已基本绝迹,取而代之的是溶解乙炔瓶。代替GB9448-88《焊接与切割安全》的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中就没有关于乙炔发生器的条款,而其中对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仍然未做规定,所谓“法无明文规定即是可行”。也就是说两瓶之间没有距离要求,挨在一起是完全可行的。我在网上看到日本工人作业时是把两瓶用绳子捆在一起作业的,我们何必要去劳民伤财呢?另外,还有一个规程,劳动部劳锅字【1993】4号文件下发的《溶解乙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一样都是具有相当权威的国家级法规,其中对两瓶距离也未明文规定,在其第64条7款中规定:“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也就是说在运送两个气瓶的小车上中间加一块石棉板就行了,多么简单易行,节约了多少资源。一个企业节约的人力资源看似不大,推广到全国所有企业将是一笔巨大的人力资源,决不可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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