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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5000kg及额定速度3m/s及以下各类国产曳引驱动电梯安装试运行工程。
2、施工准备
2.1设备要求:
设备及其附属装置应有出厂合格证明。经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运转。
2.2主要机具:
摇表、万用表、直流电流表、卡钳表、转速表、温度计、对讲机、砣块等。
2.3作业条件:
2.3.1电梯安装完毕,各部件安装合格(开慢车后安装的部件除外)。
2.3.2机房、井道、轿厢各部位清理完毕。
2.3.3各安全开关、厅门锁功能正常。
2.3.4油压缓冲器按要求加油。
3、操作工艺
3.1有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工作→电气线路动作试验→曳引电机空载试验→慢速负荷试验→快速负荷试验→自动门调整→平层调整
3.2准备工作:
3.2.1对全部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清洁、吹尘,检查各部位的螺栓、垫圈、弹簧垫、双螺母是否齐备、紧固,销钉开尾合适。检查设备,元件完好无损,电气接点接触可靠,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3.2.2全部机械设备的润滑系统,均应按规定加好润滑油。曳引机齿轮箱冲洗干净,加好齿轮油。
3.2.3油压缓冲器按规定加好液压或机油。
3.2.4检查厅门的机锁、电锁及各安全开关是否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3.3电气动作试验:
3.3.1检查全部电气设备的安装及接线应正确无误,接线牢固。
3.3.2摇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并做记录。
3.3.3按要求上好保险丝,并对时间继电器,热保元件等需要调整部件进行检查调整。
3.3.4摘掉至电机及抱闸的电气线路,使它们暂时不能动作。
3.3.5在轿厢操纵盘上按步骤操作选层按钮、开头门按钮等,并手动模拟各种开关相应的动作,对电气系统进行如下检查:
3.3.5.1信号系统:检查指示是否正确,光响是否正常。
3.3.5.2控制及运行系统:通过观察控制屏上继电器及接触器的动作,检查电梯的选层、定向、换速、截车、平层等各种性能是否正确;门锁、安全开关、限位开关等在系统中的作用;继电器、接触器、本身机械、电气联锁是否正常;同时还检查电梯运行的起动、制动、换速的延时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屏上各种电气元件运行是否可靠、正常,有无不正常的振动、噪音、过热、粘接等现象。对于设有消防员控制及多台程序控制的电梯,还要检查其动作是否正确。
3.6曳引电机空载试运转:
3.6.1将电梯曳引绳从曳引轮上摘上,恢复电气动作试验时摘除的电机及抱闸线路。
3.6.2单独给抱闸线圈送电,检查闸瓦间隙、弹簧力度、动作灵活程度胶磁铁行程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不正常震动及声响,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其符合要求,同时检查线圈温度,应小于60℃。
3.6.3摘去曳引机连轴器的连接螺栓,使电机可单独进行转动。
3.6.4用手盘动电机使其旋转,如无卡阻及声响正常时,启动电机使之慢速运行,检查各部件运行情况及电机轴承温升情况。若有问题,随时停车处理。如运行正常,试5分钟后改为快速运行,并对各部运行及温度情况继续进行检查,轴承温度的要求为:油杯滚滚不超过75℃,滚动轴承不应超过85℃。若是直流电梯,应检查直流电机电刷。接触是否良好,位置是否正确,并观察电机转向应与运行方向一致。情况正常,半小时后试运行结束。试车时,要对电机空载电流进行测量,应符合要求。
3.6.5连接好联轴器、手动盘车,检查曳引机旋转情况,如情况正常,将曳引机盘根压盖松开,启动曳引机,使其慢速运行,检查各部运行情况。注意盘根处,应有油出现,曳引机的油温度不得超过80℃,轴承温度要求同上,如无异常五分钟后改为快速运行,并继续对曳引机及其它部位进行检查。情况正常时,半小时后试运转结束。在试运转的同时逐渐压紧盘根压盖,使其松紧适中,以每分钟3~4滴油为宜(调整压盖时,应注意盖与轴的周围间隙应一致)。试车中对电流进行检测。
3.7慢速负荷试车:
3.7.1将曳引绳复位。
3.7.2在轿厢盘车或慢行的同时,对梯井内各部位进行检查,主要有:开门刀与各层门地坎间隙;各层门锁轮与轿厢地坎间隙;平层器与各层铁板间隙;限位开关、越程开头等与碰铁之间位置关系;轿厢上、下坎两侧端点与井壁间隙;轿厢与中线盒间隙;随线、选层器钢带、限速器钢丝绳等与井道各部件距离。
对以上各项的安装位置、间隙、机械动作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同时在机房内对选层器上各电气接点位置进行检查调整。使其符合要求。慢车运行正常,厅门关好,门锁可靠,方可快车行驶。
3.8快速负荷试车:
开慢车将轿厢停于中间楼层,轿内不载入,按照操作要求,在机房控制屏处手动模拟开车。先单层,后多层,上下往返数次(暂不到上、下端站)。如无问题,试车人员进入轿厢,进行实际操作。试车中对电梯的信号系统、控制系数、驱动系统进行测试、调整,使之全部正常,对电梯的起动、加速、换速、制动、平层及强迫缓速开头、限位开关、极限开头、安全开关等的位置进行精确的调整,应动作准确、安全、可靠。外呼按钮、指令按钮均起作用,同时试车人员在机房内对曳引装置、电机(及其电流)、抱闸等进行进一步检查。各项规定试测合格,电梯各项性能符合要求,则电梯快速试验即告结束。
3.9自动门的调整(直流电机驱动):
3.9.1调整门杠杆,应使门关好后,其两壁所成角度小于180°,以便必要时,人能在轿厢内将门扒开。
3.9.2用手盘时,调整控制门速行程开关的位置。
3.9.3通电进行开门、关门,调整门机电阻使开关门的速度合符要求。开门时间一般调整在2.5~3s左右。关门时间一般调整在3~3.5s左右。
3.9.4安全触板应功能可靠。
3.10平层的调整:
3.10.1轿厢内半载,调整好抱闸松紧度。
3.10.2快速上下运行至各层,记录平层偏差值,综合分析,调整选层器(调整截车距离)及调整遮磁板,使平层偏差在规定范围内。
3.10.3轿厢在最底层平层位置。轿厢内加80%的额定负载,轿底满载开关动作。
3.10.4轿厢在最底层平层位置,轿内加110%的额定负勒,轿底超载开关动作,操纵盘上灯亮,蜂鸣器响,且门不关。
试运行完毕,要填写试运行测试记录表。
4、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4.1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检查以下安全装置或功能: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
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
3)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4)当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补偿绳轮防跳开关;
5)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6)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7)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8)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4.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3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4.4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2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一般项目
4.5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4.6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4.7噪声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80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85dB(A)。
2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55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60dB(A)。
3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A)。
4.8平层准确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速度小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3其他调速方式的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4.9运行速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加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4.10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象;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5、成品保护
5.1机房要关好门、窗、房门上锁。
5.2每日工作完毕要拉闸、锁梯,闸箱宜上锁。保护机房和设备清洁。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试车工作中,应严格依据图纸及有关资料要求调整,不可随意更改设备线路,认真查线,分步试验。
7、质量记录
序号 质量记录名称 序号 质量记录名称
1 说明 20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21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 机房、井道预检记录 22 电气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4 安装样板放线记录 23 层门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5 轿厢导轨安装检查记录 24 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
6 对重导轨安装检查记录 25 分项目检记录(备目表)
7 层门安装检查记录 26 负荷试验记录表
8 曳引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27 负荷试验曲线图表
9 轿厢组装检查记录 28 平层准确度测量记录
10 悬挂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29 电梯噪声测试记录
11 对重、补偿绳安装检查记录 30 加速度测试记录
12 限速器、缓冲器检查记录 31 电梯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13 电气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32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14 随行电缆安装检查记录 33 电梯单台质量评定表
15 承重梁隐检记录 34 电梯分部工程质量证定
16 支架、螺栓埋设隐检记录 35 电梯观感质量证定
17 绳头灌注隐检记录 36 电梯验收条件检查表
18 隐检记录(备用表) 37 电梯安装验收(保修)证书
19 电气接地隐检记录 38 施工技术资料移交书
[ 本帖最后由 竹风 于 2006-12-19 12:2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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