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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框架剪力墙、剪力墙结构
填充墙砌体砌筑工艺标准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砖墙砌筑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砌块:一般采用轻质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品种、强度等级、干容重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试验单,进场复验报告。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规格化:长度(mm):600
高度(mm):200、250 、300
宽度(mm):75、100、150、200
梁板下斜顶专用配套砖
技术性能:强度等级分Mu2.5、Mu3.5、Mu5.0,干密度分B5.0、B6.5、B7.5三个级别,其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2.1.2 水泥:品种及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条件选择,一般宜采用P.O.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1.3 砂:用中砂,配制M5以下砂浆所有砂的含泥量不超过10%,M5及其以上砂浆的砂含泥量不超过5%,使用前用5㎜孔径的筛子过筛。
2.1.4 掺合料:白灰熟化时间不少于7d、石灰膏或采用粉煤灰等。
2.1.5 其它材料:墙体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及预埋件、木砖应刷防腐剂等。
2.2 主要机具:
2.2.1 机械: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及井架或施工用电梯,。
2.2.2 工具:应备有砖专用切割机或锯、大铲、刨锛、瓦刀、扁子、托线板、线坠、小白线、卷尺、铁水平尺、皮数杆、小水桶、灰槽、砖夹子、扫帚、手推斗车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填充墙体施工前,应结合砌体和砌块的特点、设计图纸要求及现场具体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准备好施工机具,做好施工平面布置,划分施工段,安排好施工流水、工序交叉衔接施工。
2.2.2 办完地基、基础工程隐检手续,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按标高抹好水泥砂浆防潮层。
2.2.3 按照设计要求留置好墙体拉接筋、绑扎好构造柱钢筋,作法详见各工程设计图纸,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按防水图集的作法做好混凝土防水坎。
2.2.4 弹好砌体墙身线、门窗洞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办完验收手续。在柱、墙上设计标高要求划好皮数杆。
2.2.6 砂浆由试验室做好试配,准备好砂浆试模(6块为一组)。
2.2.7 搭设好操作和卸料架子。
3 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墙体放线
→ 制备砂浆 → 砌块排列 → 铺砂浆 → 砌块就位
砌块浇水
→ 校正 → 砂浆镶砖 → 竖缝灌砂浆 → 勾缝
3.2 墙体放线:
砌体施工前,应将基础面或楼层结构面按标高找平,依
据砌筑图放出第一皮砌块的轴线、砌体边线和洞口线。
3.3 砌块排列:
按砌块排列图在墙体线范围内分块定尺、划线,排列
砌块的方法和要求如下:
3.3.1 砌块砌体在砌筑前,应根据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结合砌块的品种、规格、绘制砌体砌块的排列图、墙体拉接筋、构造柱的布置,经审核无误,按图排列砌块。
3.3.2 砌块排列应从地基或基础面、±0.00面排列,排列时尽可能采用主规格的砌块,砌体中主规格砌块应占总量的75%~80%。
3.3.3 砌块排列上、下皮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一般为砌块的1/2,不得小于砌块高的1/3,也不应小于150㎜,如果搭错缝长度满足不了规定的压搭要求,应采用压砌钢筋网片的措施,具体构造按设计规定。
3.3.4 外墙转角及纵横墙交接处,应将砌块分皮咬槎,交错搭砌,如果不能咬槎时,按设计要求采用其它的构造措施;砌体垂直缝与门窗洞口边线应避开同缝,且不得采用砖镶砌。
3.3.5 砌体水平灰缝厚一般为10㎜,如果加钢筋网片的砌体,水平灰缝厚度为20~25㎜,垂直灰缝宽度为100㎜。大于30㎜的垂直缝,应用C20的细石混凝土灌实。
3.3.6 砌块排列尽量不镶砖或少镶砖,必须镶砖时,应用整砖平砌,且尽量分散,镶砌砖应用专用锯砖工具切割,不准用灰刀砍。
3.3.7 砌块墙体与结构构件位置有矛盾时,应先满足构件布置。
3.4 制配砂浆:
按设计要求的砂浆品种、强度制配砂浆,配合比应由试验室确定,采用重量比,计量精度为水泥±2%,砂、灰膏控制在±5%以内,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
3.5 铺砂浆:
将搅拌好的砂浆,通过吊斗、灰车运至砌筑地点,在砌块就位前,用大铲、灰勺进行分块铺灰,较小的砌块量大铺灰长度不得超过1500㎜。
3.6 砌块就位与较正:
砌块砌筑前一天应进行浇水湿润,冲去浮尘,清除砌块表面的杂物后方可吊、运就位。砌筑就位应先远后近、先下后上、先外后内;每层开始时,应从转角处或定位砌块处开始;应吊砌一皮、校正一皮,皮皮拉线控制砌体标高和墙面平整度。
砌块安装时,起吊砌块应避免偏心,使砌块底面能水平下落;就位时由人手扶控制,对准位置,缓慢地下落,经小撬棒微橇,用托线板挂直、核正为止。
3.7 砌筑镶砖:
用专用切割工具切割镶砖,使用无横裂砖,顶砖镶砌。
3.8 竖缝灌砂浆:
每砌一皮砌块,就位校正后,用砂浆灌垂直,随后进行灰缝的勒缝(原浆勾缝),深度一般为3~5㎜。填充墙砌体工程
4 质量验收标准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本章适用于房屋建筑采用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砌筑填充墙砌体的施工质量验收。
4.1.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d。
4.1.3 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
4.1.4 填充墙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d浇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4.1.5 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或多孔砖,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且小于200㎜。
4.2 主 控 项 目
4.2.1 砖、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砖或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4.3 一 般 项 目
4.3.1 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1的规定。
抽检数量:
(1) 对表中1、2项,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随机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大面积房间和楼道按两个轴线或每10延长米按一标准间计数。每间检验不应少于3处。
(2) 对表中3、4项,在检验批中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
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验 方 法
1 轴线位移 10 用尺检查
垂直度 小于或等于3m 5 用2m托线板或吊线、
大于3m 10 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8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5 用尺检查
4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4.3.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4.3.3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3的规定。
抽检数量:每步架子不少于3处,且每处不应少于3块。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 灰缝 饱满度及要求 检 验 方 法
空心砖砌体 水平 ≥80% 采用百格网查块材底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垂直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瞎缝、假缝
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砌体 水平 ≥80%
垂直 ≥80%
4.3.4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4.3.5 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检查。
9.3.6 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砌体灰缝应为8~1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和20㎜。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用尺量5皮空心砖或小砌块的高度和2 m砌体长度折算。
9.3.7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抽检数量:每验收批抽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成品保护
4.1 先装门窗框时,在砌筑过程应对所立之框进行保护;后装门窗框时,应注意固定框的埋件牢固,不可损坏、不可使其松动。
4.2 砌体上的设备槽孔以预留为主,因漏埋或未预留时,应采取措施,不因剔凿而损坏砌体的完整性。
4.3 砌筑施工应及时清除落地砂浆。
4.4 拆除施工架子时,注意保护墙体及门窗口角。
5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1 砌体粘结不牢:
原因是砌块浇水、清理不好,砌块砌筑时一次铺砂浆的面积过大,校正不及时;砌块在砌筑使用前的前一天,应充分浇水湿润,随吊运随将砌块表面清理干净;砌块就位后应及时校正,紧跟着用砂浆(或细石混凝土)灌竖缝。
5.2 第一皮砌块底铺砂浆厚度不均匀:
原因是基底未事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标高,必然造成砌筑时灰缝厚度不一,应注意砌筑基底找平。
5.3 拉结钢筋或压砌钢筋网片不符合设计要求:
应按设计和规范的规定,设置拉结带和拉结钢筋及压砌钢筋网片。
5.5 砌体偏差超规定:
控制每皮砌块高度不准确。就严格按标帜杆高度控制,掌握铺灰厚度。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6.1 材料(砖、水泥、砂、钢筋等)的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6.2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6.3 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4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6.5 隐检、预检记录。
6.6 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6.7 其它技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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