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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 土 工 程 技 术 交 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得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6、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
7、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基础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 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8、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9、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0、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1、在开挖基坑时,必须改有确定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2、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3、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
14、挖土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沉管灌注桩桩头,杜绝挖土机履带从桩位上行走。
15、土方外运时,严禁鸣号,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左右,特别是转弯处更应注意行人,并且时刻做好保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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