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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1、目标
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创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争取获市级文明施工工地,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11.2、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见下页图《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图》。
11.3、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1.3.1、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及其它国家、重庆市现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11.3.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加强文明施工意识。每周进行两次现场文明施工检查,项目部按公司下发《安全文明生产奖惩条例》进行考核。
11.3.3、对施工现场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划分管理区域,建立责任区,规定职责范围,确认负责人,并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
11.3.4严格按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平面布置。批准后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搭临布设,合理使用场地,认真听取和尊重建设单位、监理方意见,临设搭建整齐规范化,搞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制度化。
11.3.5、施工现场采取规范化管理,在现场醒目处设置施工标牌。各种设备、材实按计划进场后,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分类堆放,并设置标牌。
11.3.6、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音,减少污染。噪音超过70dB的工程一律安排在早上6时至晚上22时进行。各种木材、金属的切割机、空压机、发电机均搭设隔声作业棚,作业棚搭成封闭式,顶棚、墙体采用竹胶板夹矿棉板,棚内加装消声装置,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尽量在晚上22时前结束振捣工作。
11.3.7、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护上工序已完工程的成果。如确实施工需要,需在已完工程上作业时,应事先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才能实施。
11.3.8、加强施工项目“旁站管理”和“日清制度”,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把文明施工作为考核作业队的考核指标并坚决落实。
11.3.9、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施工,在施工现场四周搭设围挡,设置出入口和门岗,派专人值班,并维护场内的交通。
11.3.10、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现场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概况、工程负责人、建筑面积、开竣工日期、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场容分片包干和负责人管理图及有关安全标志等,标志要鲜明、醒目、周全。
11.3.11、进场前与建设单位和当地居民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在公安和环保部门指导下,订立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11.3.12、贴出“安居告示”,设立群众来方接待组,主动邀请居民代表开会,介绍开、竣工日期和各项环保措施。建立起互相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
11.3.13、由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施工场内文明施工负责监督、管理。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清扫干净,出渣车必须加盖,现场的建筑垃圾及废料必须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堆放,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施工道路的通畅,无积水。
11.3.14、施工临设区域内进行场地硬化,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 出入口处设置冲水装置,对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防止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影响市政道路的清洁和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内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渣池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下水道。
11.3.15、夜间照明灯具尽量把光线调整到施工现场以内,严禁把强光源辐射到附近楼寓。
11.3.16、施工现场除设固定厕所外,根据施工人员数量和施工作业点的变化,采用移动式卫生间,以解决施工人员的不便。
11.3.17、组织场容清洁队,专门负责生产区、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生活、生产的垃圾及时运出场外:装运物应预先浇水湿润,进行湿式作业,垃圾出场采用封闭式覆盖。场内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少扬尘,保持良好的现场环境。生活区的工人宿舍、食堂等场所要经常打扫,定期消毒,栽花种草,美化生活环境。
11.3.18、加强劳动保护,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配备施工补充预备力量,保证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11.3.19.施工管理人员在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管理单位交往中,做到礼貌待人:遇有分歧意见,应保持平心静气地协商解决。
11.3.20.为了保证施工场地和车辆通行道路、人行道路区分开来,施工场地和车辆通行道路、人行道路、车辆通行道路和人行道路之间均设置彩钢板隔离挡板,隔离挡板形式见下图:
11.4、环境保护及防止扰民技术管理措施
11,4,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
1)成立经项目经理为首的静音施工领导小组,以预防主为,全面综合治理。
2)建立定期民意调查制度,施工过程中与附近村委会密切配合,通过村委会反馈的信息进行专项治理。
3)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对于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声音较大的施工操作,安排在白天进行,夜晚十点以后至次日晨六时主要进行无噪音的施工操作。对于施工中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及时到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并公告附近公民。
4)因建筑工程的需要,出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对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不同时开启或尽量避开夜间和午休时间,尽可能地将噪声污染控制在国家规定之内。
5)防噪音技术措施:
a、通过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采用新型模板及快速支撑技术,消防传统用小钢模的施工噪音,并进一步采取隔音、消音措施,减少机械噪音污染。
b、砼浇捣方面采用VAF系列高频低噪音的振动棒附着式振动器。
11.4.2.大气污染的控制措施提高使用效率,采用无噪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在本工程施工中,积极防治烟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烟尘污染防治必须完全达到市有关规定,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周围规定设置隔离护栏,场内机具、材料按平面规划摆放整齐。
2)挖掘机等履带车禁止在有结构的路面上行驶,从进入点到停滞点用车拖运,必须在路面上卸车时需在路面上加垫板方可行驶,履带车和任何特种重车在市区道路行驶时,必须报经公安、城建部门批准。
3)禁止在施工道路上长期停放机动车辆,杜绝在施工道路上搅拌砂灰、消解石灰、冲洗石料、乱堆乱放材料。
4)对工地需外运土方及建筑垃圾,应随产随清,并做到严密覆盖、封闭,不得沿途飞扬、洒落载运物而污染环境,土方及建筑垃圾按城管要求弃于指定地点。
5)施工期间的废水(包括排出的地下水)要采用可行的排水设施就近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绝对禁止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堵塞管道,且做到排入前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申请批准,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6)不得在排水管道上占用场地和兴建构筑物,不得向排水明沟、检查井、雨水口内倾倒垃圾、粪便、渣土等杂物。
7)各种炉、灶建设竣工后,报请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未经检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8)各类炉、灶排放的烟尘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9)施工时尽量避免采用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建筑材料,工地内禁止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0)砂浆拌合站、木工房、锅炉房罩。发电机房等加装除尘器或吸尘
11.4.3、水污染的控制措施
对建筑施工中产生的泥浆采用泥浆处理技术,减少泥浆的数量,并妥善处理泥浆水和生产污水,水泵排水抽出的水也要经过沉淀。洗车区应设沉淀池,再与下水接通。食堂下水应经排油池处理方可排出。未经处理的含油、泥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11.4.4、土壤污染的控制措施
施工时设立冲水区,用冲水机冲洗轮胎,防止污染现场外道路。修理机械时产生的液压油、机油、清洗油料等到不得随地泼倒,应集中到废油桶,统一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的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11.4.5、光污染的控制措施
现场晚间施工照明应尽量不照向居民生活区
11.4.6、垃圾污染的控制措施
建筑垃圾应有指定堆放地点,并随时进行清理。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上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王过程中的扬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尽量减少建筑垃圾的数量。
11.4.7、临时厕所设施:
施工现场生活问题的一个难点就是是现场的厕所问题,在考虑临时厕所设施时,应按现场人员数量考虑厕所的设置,要求封闭严密,通风良好,定期清除粪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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