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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础降水护坡工程
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本工程基坑护坡工程,包括降水井、土钉墙、护坡桩等工程。支护设计与施工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基土层性质、地下水情况、场地条件与环境、施工设备性能、上部结构类型、荷载大小与性质等因素,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监理工程师要认真进行监督管理。
按照京建施字第28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深基础护坡桩设计、施工管理规定》,护坡桩及其支护系统要随工程纳入建设监理范围;未经设计人和审批人同意,不得任意修改设计;检查与监测资料要纳入工程档案资料。
一、监理预控内容
(一)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摸清工程区域地质水文情况,查明排桩锚杆位置
的地下障碍物情况,以及钻孔、排水对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
(二)组织排桩锚杆护坡设计方案会审,必要时,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写出
纪要,作为监理控制依据。会审时,应按照JGJ120-99要求其结构设计方案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悬壁式排桩结构桩径不宜小于600mm,桩间距应根据排桩受多力及桩间 土稳定条件确定。
2. 排桩顶部应设钢筋砼冠梁连接,冠梁宽度(水平方向)不宜小于桩径,冠梁高度(竖直方向)不宜小于400mm。排桩与桩顶冠梁的砼强度等级宜大于C20;当冠梁作为连系梁时可按构造配筋。
3. 基坑开挖后,排桩的桩间土防护可采用钢丝网砼护面、砖砌等处理方法,
当桩间渗水时,应在护面设泄水孔。当基坑面在实际地下水位以上且土质
较好,暴露时间较短时,可不对桩间土进行防护处理。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施工单位是否结合工程特点,
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四)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地面标高进行场地平整,拆迁施工区域内的
报废建(构)筑物、水电、通风线路,挖除工程部位地面以下3m内的地下障碍物。
(五)检查在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设施,修建施工便道及排水沟,安装临时
水电线路,搭设钻机平台,将施工机具设备运进现场并安装维修试运
转,检查机械、钻具、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全。
(六)检查技术交底情况,施工人员是否搞清土钉数、孔位、孔距、
孔深、主筋规格及型式。
(七)审查施工单位申报和进场的原材料,各种证是否齐全,砂浆强度试验
和砼配比试验,锚焊强度试验,试验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二、施工过程控制监理要点
(一)认真监督按程序施工
(二)按照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规定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1.. 砼灌注桩质量检测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1)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
且不得少于5根;
(2)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
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2.当对钢筋砼支撑结构或对钢支撑焊缝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宜采用超声探伤等非破坏方法检测,检测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三、土钉墙质量控制要点
(一)土钉墙设计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钉墙墙面坡度不宜大于1:0.1;
2. 土钉墙必须和面层有效连接,应设置承压板或加强钢筋等构造措施,承压板或加强钢筋应与土钉螺栓连接或钢筋焊接连接;
3. 土钉的长度宜为开挖深度的0.5~1.2倍,间距宜为1~2m,与水平面夹角宜
为5。~20。;
4. 土钉钢筋宜采用Ⅱ、Ⅲ级钢筋,钢筋直径宜为16~22mm,钻孔直径宜为
70~120mm;
5. 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
6. 喷射砼面层宜配置钢筋网,钢筋直径宜为6~10mm,间距宜为150~300mm;
喷射砼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面层厚度不宜小于80mm;
7. 坡面上下段钢筋网搭接长度应不大于300mm。
(二)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土钉墙墙顶应
采用砂浆或砼护面,坡顶和坡脚应设排水措施,坡面上可根据具体情
况设置泄水孔。
(三)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
方及下层土钉施工。
(四)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在机械
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整坡面,坡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宜为20mm,
在坡面喷射砼支护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五)土钉墙施工可按下列顺序进行:
1. 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工作面,修整边坡,埋设喷射砼厚度控制标志;
2. 喷射第一层砼;
3. 钻孔安设土钉、注浆,安设连接件;
4. 绑扎钢筋网,喷射第二层砼;
5. 设置坡顶、坡面和坡脚的排水系统。
(六)土钉成孔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孔深允许偏差50mm;
2. 孔径允许偏差5mm;
3. 孔距允许偏差100mm;
4. 成孔倾角偏差5%。
(七)喷射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射作业应分段进行,同一分段内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一次喷射厚度不宜小于40mm;
2. 喷射砼时,喷头与喷面应保持垂直,距离宜为0.6~1.0m;
3. 喷射砼终凝2小时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根据气湿确定,宜为3~7小
时。
(八)喷射砼面层中的钢筋网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网应在注浆24小时后铺设,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
2. 采用双层钢筋网,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砼覆盖后铺设或采取定位措施;
3. 钢筋网与土钉应连接牢固。
(九)土钉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材料宜选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水泥浆的水灰比宜为0.5,水泥砂浆
配合比宜为1:1~1:2(重量比),水灰比宜为0.38~0.45;
2. 水泥浆、水泥砂浆应拌合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合的水泥浆、水泥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十)注浆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注浆前应将孔内残留或松动的杂土清除干净;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
30分钟时,应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泵及其管路;
2. 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mm处,孔口部位宜设置止浆塞及
排气管;
3. 土钉钢筋应设定支架,其支架间距不宜大于2.0m。
(十一)土钉墙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检测:
1. 土钉采用抗拉试验测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
的1%,且不应少于3根;
2. 墙面喷射砼厚度应采用钻孔检测,钻孔数宜每100m2墙面积一组,每组不
应少于3点。
四、降水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降水井宜在基坑外缘采用封闭式布置,井间距应大于15倍井管直径,
在地下水补给方向应适当加密。
(二)降水井的深度应根据设计降水深度、含水层的埋藏分布和降水井的出
水能力确定。设计降水深度在基坑范围内不宜小于基坑底面以下0.5m。
(三)降水井的数量按JGJ120-99规定确定。
(四)单井出水量按下列规定确定:
1. 井点出水能力按36~60m3/d确定;
2. 真空喷射井点出水量、管井出水量q(m3/d)按JGJ-99确定。
(五)过滤器长度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真空井点和喷射井点的过滤器长度不宜小于含水层厚度的1/3;
2. 管井过滤器长度宜与水层厚度一致。
(六)群井抽水各井点单井过滤器进水部分长度、基坑中心点水位降深按
JGJ120-99规定确定。
(七)降水漏斗范围内因降水引起的计算沉降量可按分层总和法计算。
(八)管井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井井管直径应根据含水层的嵩水性及水泵性能选取,且井管外径不宜小于200mm,井管内径宜大于水泵外径50mm;
2. 沉砂管长度不宜小于3m;
3. 钢制、铸铁和钢筋骨架过滤器的孔隙率不宜小于30%、23%和50%;
4. 井管外滤料宜选用磨圆度较好的硬质岩石,不宜采用棱角状石渣料风化料或其它粘质岩石。滤料应保证不均匀系数小于2;
5. 水泵的出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降深和排水量大小选用,并应大于设计值的20%~30%;
6. 管井成孔宜用于孔或清水钻进,若采用泥浆管井,井管下沉后必须充分洗井,保持滤的畅通;
7. 抽水设备主要为深水泵或深井潜水泵,水泵应设置于设计深度,水泵吸水口应始终保持在动水位以下。成井后应进行单井试抽检查降水效果,必要时应调整降水方案。降水过程中,应定期取样测试含砂量,保证含砂量不大于0.05%。
(九)降水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钻孔前,人工开挖3m深探井,排除地下障碍物。如地下障碍物属永久性
管道,无打井位置时,可另选地方。选好井位,仍先用人工开挖探井,无
障碍物,或有障碍物,而不影响打井,方开正式钻孔;
2. 打井时,严格按管井的垂直度。对成孔,要认真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后,
尽快安装过滤器、井管,回填滤料;
3. 井管安装后,及时将泥水抽出,并经常测量地下水位高度;
4. 安装地上排水管,把井群连接起来,把抽出的地下水集中排入市政下水管道;
5. 经常检查水泵的工作状态和水的质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 待结构工程做到地下水位以上,经设计人员同意后,方可停止降水,拆除降水设备。
五、工程验收
(一)按设计要求和质量合格条件进行验收。
(二)各种技术资料必须齐全。
1. 原材料出厂(场)合格证、工地材料试验报告、代用材料试验报告;
2. 按规范规程内容提供施工记录;
3. 检查和试验报告;
4. 施工期间的地质素描图;
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 变更设计报告;
7. 工程重大问题处理文件;
8. 竣工图。
(三)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组织四方合验。
(四)督促总包向质监站报验。
六、监理控制措施
(一)加强预控,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严格过程控制,强化旁站监理,增加巡视次数,发现苗头及时制止;
(三)施工单位不听口头劝告者,下发监理通知,令其停工整顿;
(四)施工单位切实实行三控制,先自检、再检、层层检,后报验;
(五)施工单位质保体系要健全,措施要得力,人员要到岗到位,一丝不苟,
认真负责,层层抓质量;
(六)技术交底要清,使人人按操作规程施工,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七)出现质量问题,整改不力,酿成质量事故者,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按
照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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