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88   所属数据库: 水泥标准

标准名称 特快硬调凝铝酸盐水泥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标准名称(英) Ultra-rapid hardening regulated set aluminate cement
标准号 ZB Q 11002-85
标准发布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1985-08-21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 1986-01-01实施
附图 图1;
标准正文
    本标准适用于特快硬调凝铝酸盐水泥,该水泥用于抢建、抢修、堵漏以及喷射、负温施工等工程。 

1  定义与标号 

1.1  定义 

    以铝酸一钙为主要成分的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硬石膏和促硬剂,经磨细制成的,凝结时间可调节、 

小时强度增长迅速、以硫铝酸钙盐为主要水化物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特快硬调凝铝酸盐水泥。 

    磨制水泥时允许加入不超过水泥重量1.0%的木炭作为助磨剂。 

1.2  标号 

    水泥标号以2h抗压强度表示,定225一个标号。 

2  技术要求 

2.1  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低于7.0%,不得超过11.0%。 

2.2  比表面积 

    水泥比表面积不得低于5000cm[2]/g。 

2.3  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2min,终凝不得迟于10min;加入水泥重量0.2%酒石酸钠作缓凝剂时,初凝不得 

早于15min,终凝不得迟于40min。 

2.4  强度 

    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表数值: 

 

────┬─────────────────┬──────────────── 

        │         抗    压  强    度       │      抗    折    强    度 

        ├─────────────────┴──────────────── 

 水泥标 │                           MPa(kgf/cm[2]) 

   号   ├────────┬────────┬───────┬──────── 

        │      2h        │       1d       │      2h      │       1d 

────┼────────┼────────┼───────┼──────── 

   225  │    22.06       │     34.31      │     3.43     │     5.39 

        │    (225)       │     (350)      │     (35)     │     (35) 

────┴────────┴────────┴───────┴──────── 

   注:在用户要求时才检测28d抗压、抗折强度,其值分别不低于53.92MPa和7.35MPa。 

3  试验方法 

3.1  三氧化硫 

    按GB 176-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规定的硫酸钠重量法进行。 

3.2  比表面积 

    按Gb 207-63《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进行。 

3.3  凝结时间 

    按本标准附录A(补充件)进行。 

3.4  强度 

    按GB 177-8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进行,但须作如下修改与补充。 

3.4.1  试验室和养护箱温度为20±2℃;养护池水温为20±1℃。 

3.4.2  成型时加入占水泥重量0.2%的酒石酸钠作缓凝剂。 

3.4.3  水灰比固定为0.38,同时按GB 2419-81《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测定的流动度不得小 

于120mm。当流动度小于120mm时,应调整水灰比使流动度达120mm以上。 

3.4.4  试体编号时,将试模中的三条试体编为同一龄期。 

3.4.5  编号后,将试模放入养护箱养护。自加水时算起2h±5min内脱模,并进行强度试验;剩 

余试体放入水池中养护至1d(±qh)或28d(±eh),进行强度试验。在水中养护时不得与其他品种 

水泥试体放在同一个水池中。 

4  验收规则 

4.1  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进行编号和取样。 

4.1.1  每一个编号不得超过50t;日产量小于50t时,应以不超过日产量为一个编号。 

4.1.2  每一个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 

等量样品,总数至少10kg。 

4.2  试验及留样 

    每一编号取得的水泥样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水泥厂按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一份保管两个月,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复验或仲裁。 

4.3  出厂水泥 

    出厂水泥须符合本标准第2章各项指标的规定。 

4.4  试验报告 

    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d内,寄发水泥品质试验报告。如用户要求,应在32d内补报28d强 

度结果。并附有该水泥的技术要求指标。 

5  包装与标志 

5.1  包装 

    袋装水泥应采用四层水泥包装纸,一层塑料薄膜的防潮袋。每袋净重50±1kg,如水泥生产单位 

与购货单位双方同意,可以改变包装方式。 

5.2  包装标志 

    纸袋上须清楚标明:工厂名称,水泥名称、重、包装日期和试验编号。 

6  运输与保管 

    水泥在运输与保管时,不得受潮;须与其他品种水泥分别贮运。不得混杂。 

7  使用注意事项 

    按本标准附录B(参考件)进行。 

 

 

 

                                 附    录    A 

                              水泥凝结时间试验方法 

                                    (补充件) 

 

    按GB 1346-77《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进行,但须作如下修改与 

补充。 

A.1  试验室和养护箱温度为20±2℃。 

A.2  净浆搅拌机采用行星传动机构,叶片公转的同时又作自转运动,自转与分转的方向相反。搅 

拌叶和锅的形状及尺寸如下图所示,叶片和锅应由耐磨金属材料制成,叶片边缘与锅壁最接近处间 

隙为2±1mm。 

    搅拌机的转速如下表: 

 

─────┬──────────────┬───────────── 

          │       搅拌叶自转转速       │    搅拌叶公转转速 

─────┼──────────────┼───────────── 

   低速   │         140±5             │       62±3 

   高速   │         285±10            │      125±3 

─────┴──────────────┴───────────── 

A.3  拌和操作程序 

    先将水倒入锅里再加入水泥。开动搅拌机,在低速下搅拌0.5min。 然后,将搅拌机调到 

高速继续搅拌1.5min。 

A.4  测定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时,加入水泥重量0.2%的酒石酸钠作缓凝剂,溶于使用的水内。以 

此标准调度用水量作为凝结试验的拌和水量。 

A.5  监近初凝、终凝时,每隔0.5min测定一次。 

 

 

                                附  录  B 

                     特快硬调凝铝  酸盐水泥使用注意事项 

                                  (参考件) 

 

B.1  本水泥不得与其他品种水泥混使用。可以与已硬化的硅酸盐水泥混凝土接触使用。 

B.2  不得使用于温度长期处于50℃以上的环境中。 

B.3  应用本水泥施工时,必须随拌和随使用防止结硬。 

B.4  采用机械拌和混凝土时,除必须将设备清洗洁净外,应先加水和石子转几转后,再加砂和水泥。 

B.5  用于钢筋混凝土工程时,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暂不使用。 

B.6  根据施工条件和强度要求,采用酒石酸钠、氟硅酸钠等调节凝结时间。 

B.7  浇注和修补用的混凝土配比,根据设计强度而定,水灰比不应大于0.42,水泥用量应大于 

400kg/m[2]。 

B.8  浇注和修补的混凝土或砂浆施工后,应根据硬化情况及时浇水养护。 

B.9  本水泥水化热集中在前2h释放,在浇注较大体积混凝土工程时,应根据环境温度情况, 

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 

B.10  混凝土标号的设计,以2h或1d的强度指标为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义、孙淑英、田其晾、白显明。 

        本标准委托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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