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31   所属数据库: 建筑材料

标准名称 建筑石灰试验方法物理试验方法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标准号 JC/T478.1─92
附图 图1;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石灰物理试验的仪器设备、试样制备、试验方法和结果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生石灰、生石灰粉和消石灰粉物理性能试验,其他用途石灰亦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6003  试验筛 

3   细度 

3.1仪器设备 

   a.试验筛:符合GB6003规定,R20主系列0.900mm、0.125mm的口套; 

   b.羊毛刷:4号; 

   c.天平:称量为100g,分度值0.lg。 

3.2试样 

    生石灰粉或消石灰扮。 

3.3试验步骤 

    称取试样50g,倒入0.900mm、0.125mm方孔套筛内进行筛分。筛分时一只手握住试验筛,并用 

手轻轻敲打,在有规律的间隔中,水平旋转试验筛,并在固定的基座上轻敲试验筛,用羊毛刷轻轻地从筛 

上面刷,直至2min内通过量小于0.1g时为止。分别称量筛余物质量ml、m2。 

3.4结果计算 

    筛余百分含量(x1)、(x2)按式(1)、(2)计算: 

 

                           m1  

                      x1=── ×100       ………………………………(1)                           m 

                           m 

 

                          m1+m2 

                      x2=─── ×100     ………………………………(2) 

                             m 

式中:x1-0.900mm方孔筛筛余百分含量,%; 

      x2-0.125mm方孔筛、0.900mm方孔筛,两筛上的总筛余百分含量,%; 

      m1-0.900mm方孔筛筛余物质量,g; 

      m2-0.125mm方孔筛筛余物质量,g; 

      m——样品质量,g。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生石灰消化速度 

4.1仪器设备 

    a.保温瓶:瓶胆全长162mm:瓶身直径:61mm;口内径:28mm:容量:200mI;上盖用白色橡胶 

塞,在塞中心钻孔插温度计; 

    b.长尾水银温度计:量程150℃: 

    c.秒表; 

    d.天平:称量100g,分度值0.lg; 

    e.玻璃量筒:50mL。 

4.2试样制备 

    生石灰,将试样约300g,全部粉碎通过5mm圆孔筛,四分法缩取50g,在瓷钵内研细至全部通过 

0.900mm方孔筛,混匀装入磨口瓶内备用。 

    生石灰粉,将试样混均,四分法缩取50g,装人磨口瓶内备用。 

4.3试验步骤 

    检查保温瓶上盖及温度计装置,温度计下端应保证能插入试样中间。检查之后,在保温瓶中加入20 

士1℃蒸馏水20mL。称取试样10g,精确至0.2g,倒人保温瓶的水中,立即开动秒表,同时盖上盖,轻轻 

摇动保温瓶数次,自试样倒入水中时算起,每隔30s读一次温度,临近终点仔细观察,记录达到最高温 

度及温度开始下降的时间,以达到最高温度所需的时间为消化速度(以min计)。 

    以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结果,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生石灰产浆量,未消化残渣含量 

5.1仪器设备 

   a.圆孔筛:孔径5mm,20mm; 

   b.生石灰浆渣测定仪(见下图); 

   c.玻璃量筒:500mL;   

   d.天平:称量1000g,分度值lg; 

   e.搪瓷盘:200mmX300mm; 

   f.钢板尺:300mm; 

   g.烘箱:最高温度200C; 

   h.保温套。 

5.2试样制备 

    将4kg试样破碎全部通过20mm圆孔筛,其中小于5mm以下粒度的试样量不大于30%,混均, 

备用,生石灰粉样混均即可。 

5.3试验步骤 

    称取已制备好的生石灰试样lkg倒入装有2500mL(20::5℃)清水的筛筒(筛筒置于外筒内)。盖 

上盖,静置消化20min,用圆木棒连续搅动2min,继续静置消化40min,再搅动2min。提起筛筒用清水 

冲洗筛筒内残渣,至水流不浑浊(冲洗用清水仍倒人筛筒内,水总体积控制在3000ml.),将渣移入搪瓷 

盘(或蒸发皿)内,在100-10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用5mm圆孔筛筛分。称量筛余物, 

计算未消化残渣含量。浆体静置24h后,用钢板尺量出浆体高度(外筒内总高度减去筒口至浆面的高度)。 

5.4结果计算 

5.4.1产浆量(x3),按式(3)计算: 

 

                             R[2]·π·H 

                        x3=───────   ………………………………(3) 

                              1×10[6] 

式中:x3──产浆量,L/kg; 

      π──取3.l4; 

       H──浆体高度,mm; 

       R──浆筒半径,mm。 

5.4.2未消化残渣百分含量按式(4)计算: 

 

                             m 3 

                        x4=───×100  …………………………………… (4) 

                              m 

式中:X4── 未消化残渣含量,%; 

      m3── 未消化残渣质量,g; 

      m ── 样品质量,kg。 

    以上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   消石灰粉体积安定性 

6.1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200g,分度值0.2g。 

   b.量筒:250mL: 

   c.牛角勺; 

   d.蒸发皿,300mL 

   e.石棉网板:外径125mm,石棉含量72%; 

   f.烘箱:最高温度200℃。 

6.2试验用水,必须是20土2℃清洁自来水。 

6.3试验步骤 

    称取试样100g,倒入300mL蒸发皿内,加入20土2℃清洁淡水约120mL左右,在3min内拌合 

稠浆。一次性浇注于两块石棉网板上,其饼块直径50-70mm,中心高8-10mm。成饼后在室温下放置 

5min后,将饼块移至另两块干燥的石棉网板上,然后放入烘箱中加热到100-105℃烘干4h取出。 

6.4结果评定 

    烘干后饼块用肉眼检查无溃散、裂纹、鼓包称为体积安定性合格;若出现三种现象中之一者,表示体 

积安定性不合格。 

7   消石灰游离水 

7.1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200g,分度值0.2g; 

   b.烘箱:最高温度200℃。 

7.2试验步骤 

    称取试样100g,移人搪瓷盘内,在100-10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称量,计算游离 

水。 

7.3结果计算 

    消石灰粉游离水百分含量(x5)按式(5)计算: 

 

                           m- m1 

                      x5=────×100      …………………………(5) 

                             m 

式中:x5──消石灰粉游离水,%; 

      m1──烘干后样品质量,8; 

       m──样品质量,g。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辽宁省建筑材料研究所等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入杨素云、许琳、李钦举、康玉深。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标准CB1595-79《建筑石灰试验方法》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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