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51   所属数据库: 建筑材料

标准名称 轻骨料试验方法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英) Test methods for lingtweight aggregates
国际代码 UDC 666.972.125 :620: 16
标准号 JC/T789-81
附图 图1; 图2;
标准正文
1 总则  

1.1本标准适用于粉煤灰陶粒和陶砂、粘土陶粒和陶砂、页岩陶粒和陶砂、天然轻 

骨料等多孔轻骨料的检验。   

1.2需要烘干的试样,应在桓温温度为105-110℃的烘箱中进行干燥处理。   

    当试样置于105-110℃的供箱中烘至恒重时,相邻两次称量的时间间隔不得小 

于3h。当相邻两次称量值之差不大于该项试验要求的精度时,则称为恒重值。       

1.3本标准中三氧化硫含量、氯盐含量、粗骨料的铁分解重量损失、有机物含量等 

项试验所用的试剂应为分析纯,水为蒸馏水。   

1.4每项试验应用写相应的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a.试验项目的名称;     

h.试验材料的名称、品种和产地;   

c.试验数据的记录;   

d.试验结果计算所依据的公式、试验结果的计算及取值。   

e.试验结果的评定;     

f.试验日期和试验人员等。   

2取样   

2.1从每批产品中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   

2.2初次抽取的试样应不少于10份,其总料量应多于试验用料量(见表1)的1倍。   

2.3初取试样可在下列场合抽取:   

a.生产企业中进行常规检验时,应在通往料仓或料堆的运输机的整个宽度上,有 

一定的时间间隔内抽取;       

b.对均匀料堆进行取样时,以每300m2(或500m2)为一批,不足者亦以一批论。 

试样可从料堆锥体自上到下的不同部位、不同方向任选10个点抽取。但要注意避免 

抽取离析的及面层的材料;   

c.从袋装料抽取试样时,应从10袋的不同位置和高度中抽取。   

2.4初次抽取的试样拌合均匀后,按四分法缩减到试验所需的用料量(按表1规定)。 

 

表1  轻滑料各项试验的试样用量表 

                                         试样用量(1) 

 序号    试验项目                细骨料              粗骨料 

                                           Dmax≤20mm       Dmax〉20mm 

  1    颗粒级配                    2          10               20 

  2    松散容重                    5          30               40 

  3    粗骨料的筒压强度            —         5                5 

  4    粗骨料的吸水率              —         4                4 

  5    粗骨料的软化系数            —        10                10 

  6    粗骨料的颗粒容重            —         4                4 

  7    粗骨料的抗冻性              —       2 ̄4              4 ̄6 

  8    粗骨料的坚固性              —         2                4 

  9    粗骨料的煮沸重量损失        —         2                4 

  10   粗骨料的铁分解重量损失      —         2                4 

  11   三氧化硫含量                1          1                1 

  12   氯盐含量                    —       2 ̄4              2 ̄4 

  13   含泥量                      —       5 ̄7              5 ̄7 

  14   烧失量                      1          1                1 

  15   有机物含量                  6        3 ̄8              4 ̄10 

  16   天然轻滑料中异类岩石颗      —      10 ̄20            10 ̄20 

       粒的含量                     

  17   粗骨料的粒型系数            —       2                  2 

  18   粗骨料的强度标号            —       20                 20 

   

3  颗粒级配 

3.1  试验目的 

    用筛分法测定轻骨料的颗粒级配。作为评定轻骨料质量和配合比设计之用。 

3.2  仪器设备 

a.  烘箱; 

b.  台秤:称量粗骨料用10kg台秤(感量为5g);称量细骨料用1kg的托盘天平(感 

量为1g); 

c.  筛子:筛分粗骨料用的筛子规格如下:圆孔筛,筛孔直径为40.0,30.0,20.0,15.0 

10.0和5.00mm共计六种,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分细骨料的筛子规格为10.0,5.00,2.50, 

1.25, 0.63,0.315,0.160mm共计七种,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3.3  试验步骤 

3.3.1  取粗骨料101(骨料最大粒径小于或等于20mm),或201(骨料最大粒径大于 

20mm时),细骨料21,置于烘箱中烘至恒重。取烘干试样,分成二等份,分别称取试样 

重量。 

    筛子按孔径从大到小顺序叠置,孔径最小者置于最大层,附上筛底,将一份试样 

倒入最上层筛里,上加筛盖,顺序过筛。 

3.3.2  细骨料的筛分可用振动摇筛机振动过筛30min,取下,再用手筛,直至每分种 

通过最小于筛分量的1%时即可。如用手筛时,则筛至每分种通过量小于筛分的1% 

时即可,称取每号筛的筛余量。 

3.4  结果计算 

3.4.1  粗骨料的最大料径——以累计筛余重量百分率小于10%的该号筛孔尺寸定为粗 

骨料的最大粒径。 

3.4.2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即每号筛上的筛余重量对试样重量的百分率,计算 

精确至0.1%。 

3.4.3  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即每号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号筛 

余百分率之和,计算精确至0.1%。 

3.4.4  细骨料的细度模数按下式计算: 

                    (A2+A3+A4+A5+A6)-5A1 

                Mx=──────────────   …………………… (1) 

                            100-A1 

式中:Mx──细度模数,计算精确至0.1; 

   A1、A2……A6──分别为5.00,2.50………0.160mm孔径筛上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3.5  结果评定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筛分后,如每号筛上的筛余重量与底盘上的筛余量 

之和同原试样重量相差超过1%时,须重做。 

3.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4  松散容重 

4.1  试验目的 

    测定轻骨料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重量,作为评定轻骨料质量,计算空隙率 

和配合比设计之用。 

4.2  仪器设备 

    a.地秤:最大称量50公斤(感量为50g); 

    b.托盘天平:最大称量5公斤(感量为2g); 

    c.容重筒:金属制,其内部尺寸可根据容积大小取直径与高度相等。容积为101、 

51、11。粗骨料最大粒径大于20mm时,用101的容重筒;粗骨料最大粒径小于或等于 

20mm时,用51的容重筒。细骨料用11的容重筒; 

    d.烘箱; 

    e.取样勺或铁铲等。 

4.3  试验步骤 

    取粗骨料30 ̄401或细骨料51,放入烘箱中烘至恒重。分成三份,备用。 

    用取样勺或小铁铲将试样从离容器口上方5cm处均匀倒入,让试样自然落下,不得 

碰撞容器,装满后使容器口上部试亲成锥体,然后用直尺沿容器边缘从中心向两边刮 

平,表面凹陷处用较小的骨料填平后,称重。 

4.4  结果计算 

    松散容重按下式计算: 

                        (g-g1)×1000 

                   γs=────────   ……………………………… (2) 

                             V 

式中:γs──松重容重(kg/m3),计算精确至10kg/m3; 

        g──试样和容重筒的重量(kg); 

       g1──容重筒的重量(kg); 

       V──容重筒的容积(l)。 

4.5结果评定   

    取3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如其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大于平均值的5%时, 

须重做。 

4.6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5粗骨料的筒压强度 

5.1试验目的 

    用承压筒法(或称圆筒压碎法)测定粗骨料颗粒的平均相对强度指标,作为 

评定粗骨料质量之用。 

5.2仪器设备 

a.承压筒:由圆柱形筒体(另带筒底)、冲压模和导向筒三部分组成(见图1); 

筒体可用无缝钢管制作,有足够刚度,筒体内表面和冲压模底面须经渗碳处理。筒 

底可拆卸,并装有把手。冲压摸外表面有刻度线,以控制装料高度和压人深度。导 

向筒用以导向和防止偏心; 

b.压力机:根据筒压强度的大小选择合适吨位的压力机,测定值的大小宜位于所选 

压力机表盘读数的20%~80%范围内;   

c.托盘天平:最大称量5kg(感量为2g):   

d.烘箱。   

5.3试验步骤   

5.3.1筛取10-20mm粒级(粉煤灰陶粒允许采用10 ̄15mm的粒径)的试样51,其中 

10-15mm粒径的体积含量应占50%-70%。  

5.3.2用承压筒(带筒底)装试样,分别测定3次松散料重,取其算术平均值。对天 

然轻骨科,取测得的平均松散料重值乘以1.15的填充系数作为试样量;对其他轻骨料, 

则乘以1.10的填充系数作为试样量。 

5.3.3  按上述试样量称取试样,装入承压筒,先用木锤沿筒壁四周轻敲数次,然后 

装上导向筒和冲压模,检查冲压模的下刻度线是否与导向筒的上缘重合,如不重合, 

再轻敲筒壁四周直至完全重合为止。 

    把承压筒放在压力机的下压板上,以每秒约30 ̄50kg的速度匀速加荷。当冲压模压 

入深度为20mm时,记下压力值。 

5.4结果计算   

    粗骨料的筒压强度按下式计算:       

                            P 

                        Rt=─  …………………………   (3)  

                            F 

式中:Rt──粗骨料的筒压强度(kgf/cm2),计算精确至lkgf/cm2;  

      P──压人深度为20mm时的压力值(kgf):  

      F──承压成积(即冲压模面积F=100cm2)。  

5。5结果评定   

    粗骨料的筒压强度以3次试验结果为一组,取其算术平均值。若3次试验结果中 

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大于平均值的15%时,须重做。   

5.6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6粗骨料的吸水率   

6.1试验目的    

    测定干燥状态粗骨料的吸水率,作为评定轻骨料质量和确定混凝土拌合物附加 

水量之用。   

6.2仪器设备   

a.托盘天平:最大称量1kg(感量为1g):   

b.烘箱:   

c.筛子:筛孔为5.00mm的筛子; 

d.容器、瓷盘及毛巾等。   

6.3试验步骤   

6.3.1取试样41,用筛孔为5.00mm的筛子过筛,取筛余物烘至桓重,备用。   

6.3.2把试样拌合均匀,分成三等份,称取每份重量,然后放人盛水的容器中。 

如有颗粒漂浮于水上,必须设法将其压入水中。     

    试样浸水1h后,将试样倒人5.00mm的筛子中,滤水1~2min,然后倒在拧干的 

湿毛巾上,用手抓住毛巾两端,使其成槽形,让骨料在毛巾上往返滚动四次后,将 

骨料倒入瓷盘里,打干毛巾,再重复上述步骤1次。然后称重。   

6.4粗骨料的1h吸水率按下式计算:   

                       g1-g 

                   Wc=─── ×100   ………………………… (4) 

                         g 

                    

式中:Wc──粗骨料的1h吸水率(%),计算精确至0.1%; 

      g1──浸水试样重量(g); 

      g──烘干试样重量(g)。 

6.5  结果评定 

    取3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6.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1条。 

7粗骨料的软化系数 

7.1试验目的     

    软化系数系粗骨料浸水1h的筒压强度与干燥状态下的筒压强度的比值。作为评定 

粗骨料软化程度和生烧程度的质量检验之用。   

7.2仪器设备   

    与结5章及第6章所需设备相同。   

7.3试验步骤     

7.3.1筛取10-20mm粒级的试样101(粒级要求与第5.3.1款相同),烘至恒重。   

7.3.2按第5.3.2款求得试样量后,称取3份试样分别置于容器中浸水1h,然后按 

第6.3.2款要求制备试样。   

7.3.3按第5.3.3款分别测定烘干试样和浸水试样的筒压强度值。 

7.4结果计算 

    粗骨料的软化系数按下式计算: 

                             R't                    

                         K=─── ………………………… (5)                       

                             Rt          

式中:K──租骨科的软化系数;计算精确至0.l;       

    R't──浸水1h的粗骨料筒压强度值(kgf/cm2);  

    Rt──干燥状态下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值(kgf/cm2 )。  

7.5结果评定    

    浸水试样和干燥试样的筒压强度值的试验结果的计算和评定方法与第5.4、 

5.5条同。软化系数取3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7.6试验报告   

    按本标推总则第1.4条。 

8粗骨料的颗粒容重 

8.1试验目的 

    测定粗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颗粒内部孔隙)的干燥重量,作为评定粗骨料 

质量、计算空隙率和设计混凝土配合比之用。 

8.2.仪器设备 

a.烘箱:  

b.托盘天平:最大称量1kg(感量为lg);   

c.量简:容积为1000ml或500ml;  

d.瓷盘:尺寸为40X30cm左右;   

e.取样勺和毛巾。   

8.3试验步骤   

8.3.1取试样4l,;用筛孔为5.00mm的筛子过筛,取筛余物烘至恒重,备用。   

8.3.2把试样拌匀后,称取300 ̄500g,放入量筒中浸水1h,然后取出,按第6.3.2                街葡螎 

款的办法制备试样*。 

8.3.3将试样例入1000ml的量筒里,再注入500ml清水。如有试样漂浮水上,可用 

已知体积(V1)的圆形金属板压入水中,读出量筒的水位(V)。 

8.4结果计算  

    粗骨料的颗粒容重按下式计算:  

                        g×1000 

                 γk=────── ×  ……………………………… (6) 

                       V-V1-500 

 

式中:γk一一粗骨料颗粒容重(kg/m3),计算精确至10kg/m3; 

       g——试样重量(g); 

       V1一一圆形金属板的体积(ml); 

       V——倒入试样和放人压板后量筒的水位(ml  )。 

8.5结果评定 

    取3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8.6试验报告 

    按本标堆总则第1.4条。 

9空隙率 

9.1在测定粗骨料松散容重和颗粒容重的基础上,通过计算,确定轻骨料在自然 

堆积状态下颗粒间的空隙大小,作为评定粗骨料级配和设计混凝土配合比之用。 

9.2粗骨料空隙率按下式计算: 

 

                         γS             

                  P=(1-──) × ……………………………… (7) 

                         γK                

 

式中:P——空隙率(%),计算精确至1%;  

    γS——粗骨料的松散容重(kg/m3); 

     γK——粗骨料的颗粒容重(ks/m3)。 

10粗骨料的抗冻性 

10.1试验目的 

    测定粗骨料抵抗反复冻融作用的能力,作为评定粗骨料质量之用。 

10.2仪器设备 

a.冰箱:最低温度为一25℃; 

b.烘箱; 

c.水槽:水温为20±5℃; 

d.筛子:粗骨料用筛子一套; 

e.托盘天平:最大称量lkg(感量为lg); 

f.带盖带孔容器(或尼龙窗纱布)。 

10.3试验步骤 

    当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小于或等于20mm时,取试样2-4l;当粗骨料的最大粒 

径大于20mm时,取试样4-6l。根据被试验粒组的大小,用相应的最大和最小筛 

孔的筛子过筛,取最小筛子上的筛余料。洗净骨料颗粒表面粘附的碎屑和粉尘, 

烘至恒重后分成3份,备用。 

    称取试样重量后,将3份试样分别装入有盖带孔的容器中(或用尼龙窗纱包 

扎亦可),放入水中浸泡48h后取出,稍停放,待附眷水滤干后,放入温度为-15 ̄ 

-20℃的冰箱内冷冻3h后取出,再放入水温为20±5℃的水中融化1h。如此反复冻 

融,经过15次冻融循环后再烘至恒重。 

    用与被试验粒级相应的最小筛孔的筛子过筛,筛去冻损部分后,取筛余物称重量。 

10.4结果计算 

10.4.1采用单一粒级试验时,粗骨料的冻融重量损失按下式计算: 

                             g1-g2 

                        Q'd=──── ×100 …………………………(8) 

                               g1 

 

式中:Q'd一一冻融后试样的重量损失(%),计算精确至0.1%; 

      g1——冻融前试样的干燥重量(g) 

      g2——冻融后试祥的筛余干燥重量(g)。 

10.4.2采用混合级配试验时,应按第10.3条的试验步骤分别测定其各单一粒级 

的冻融重量损失,然后按下式计算: 

                         n   g1-g2 

                    Qd=Σ(────)i×Xi ………………………… (9) 

                        i=1    g1 

 

式中:Qd──混合级配的粗骨料冻融后总重量损失(%),计算精确至0.1%; 

       g1-g2 

    (────)i一一某一试验粒级冻融后的重量损失(%); 

         g1 

    Xi——相应的被试验粒级在混合级配中的重量百分率; 

    n一一粒级的数量。 

10.5结果评定 

    取3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0.6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11粗骨料的坚固性 

11.1试验目的 

    用硫酸钠饱和溶液法间接地检验粗骨料的坚固性,作为评定粗骨料质量之用。 

11.2仪器设备 

a.烘箱; 

b.托盘天平:最大称量2kg(感量为lg); 

c.搪瓷盆或瓷缸:容积不小于50l;   

d.带盖三脚网篮:用铜丝网制成,其外径为100mm,高为150mm,铜丝网的孔径不 

大于2.5mm。       

11.3试验步骤   

11.3.1硫酸钠溶液的制备   

    取一定量的蒸馏水,加温至30 ̄50℃,每1000ml蒸馏水加入无水硫酸钠300 ̄350g 

或含10个结晶水的硫酸钠700 ̄1000g。用玻璃棒搅拌使其溶解并饱和,然后冷却至 

25 ̄35℃,并在此温度下静置两昼液,其比重应保持在1.151 ̄1.174范围内。 

11.3.2  试样制备 

    取被试验粒级的骨料2 ̄4l,用相应的最大和最小孔的筛子过筛,取最小筛子上的 

筛余物,洗净颗粒表面粘附的碎屑和粉尘。烘至恒重,分成2份,备用。 

11.3.3  把试样称重,然后装入三脚网篮并浸入盛有硫酸钠溶液的容器中。溶液的体 

积应不小于试样体积的5倍,其温度应保持在25 ̄35℃的范围内。三脚网篮浸入溶液 

时应先上下升降25次,以排除试中的气泡,然后静置于容器中。网篮底面应距容器底 

面约3cm(由网篮脚高来控制),网篮之间距不小于3cm,液面至少高于试样表面3cm。 

    浸泡24h后,从溶液中提出网篮,放在烘箱中烘4h,至此为一个循环,待试样冷 

却至25 ̄35℃后,再开始下一个循环,从第二次循环开始,浸泡时间为4h,如此反复 

共经五个循环。 

10.4.1采用单一粒级试验时,粗骨料的冻融重量损失按下式计算: 

                             g1-g2 

                        Q'd=──── ×100 …………………………(8) 

                               g1 

 

式中:Q'd一一冻融后试样的重量损失(%),计算精确至0.1%; 

      g1——冻融前试样的干燥重量(g) 

      g2——冻融后试祥的筛余干燥重量(g)。 

10.4.2采用混合级配试验时,应按第10.3条的试验步骤分别测定其各单一粒级 

的冻融重量损失,然后按下式计算: 

                         n   g1-g2 

                    Qd=Σ(────)i×Xi ………………………… (9) 

                        i=1    g1 

 

式中:Qd──混合级配的粗骨料冻融后总重量损失(%),计算精确至0.1%; 

       g1-g2 

    (────)i一一某一试验粒级冻融后的重量损失(%); 

         g1 

    Xi——相应的被试验粒级在混合级配中的重量百分率; 

    n一一粒级的数量。 

10.5结果评定 

    取3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0.6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11粗骨料的坚固性 

11.1试验目的 

    用硫酸钠饱和溶液法间接地检验粗骨料的坚固性,作为评定粗骨料质量之用。 

11.2仪器设备 

a.烘箱; 

b.托盘天平:最大称量2kg(感量为lg); 

c.搪瓷盆或瓷缸:容积不小于50l;   

d.带盖三脚网篮:用铜丝网制成,其外径为100mm,高为150mm,铜丝网的孔径不 

大于2.5mm。       

11.3试验步骤   

11.3.1硫酸钠溶液的制备   

    取一定量的蒸馏水,加温至30 ̄50℃,每1000ml蒸馏水加入无水硫酸钠300 ̄350g 

或含10个结晶水的硫酸钠700 ̄1000g。用玻璃棒搅拌使其溶解并饱和,然后冷却至 

25 ̄35℃,并在此温度下静置两昼液,其比重应保持在1.151 ̄1.174范围内。 

11.3.2  试样制备 

    取被试验粒级的骨料2 ̄4l,用相应的最大和最小孔的筛子过筛,取最小筛子上的 

筛余物,洗净颗粒表面粘附的碎屑和粉尘。烘至恒重,分成2份,备用。 

11.3.3  把试样称重,然后装入三脚网篮并浸入盛有硫酸钠溶液的容器中。溶液的体 

积应不小于试样体积的5倍,其温度应保持在25 ̄35℃的范围内。三脚网篮浸入溶液 

时应先上下升降25次,以排除试中的气泡,然后静置于容器中。网篮底面应距容器底 

面约3cm(由网篮脚高来控制),网篮之间距不小于3cm,液面至少高于试样表面3cm。 

    浸泡24h后,从溶液中提出网篮,放在烘箱中烘4h,至此为一个循环,待试样冷 

却至25 ̄35℃后,  

    将试样置于60℃的热水中涮洗数次后浸泡1h(浸泡过程中,水温不低于25℃)。 

其热水体积不应小于10倍试样体积。职此浸泡5次后,将试样放入烘箱中烘至恒重, 

然后取出,自然冷却至室温后,用孔径为试样粒级下限的筛子过筛,称取筛余试样重 

量。 

11.4  结果计算 

11.4.1  采用单一粒级试验时,粗骨料重损失按下式计算: 

                             g1-g2 

                        Qj=──── ×100 …………………………(10) 

                               g1 

 

式中:Qj──试样重量损失(%),计算精确至1%; 

      g1──试验前的试样干燥重量(g); 

      g2──试验后筛余试样的干燥重量(g)。 

11.4.2  采用混合级配试验时,粗骨料总重量损失百分率参照公式(9)计算。 

11.5  结果评定 

    取2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1.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12  粗骨料的煮沸重量损失 

12.1  试验目的 

    用煮沸法检验粗骨料中生石灰等易分解物质对其安定性的影响,作为评定粗骨料 

质量之用。 

12.2  仪器设备 

a.烘箱; 

b.托盘天平:最大称量1kg(感量为1g); 

c.粗骨料用筛子一套; 

d.带盖带孔容器,可用孔径不大于2.50mm的金属网自制; 

e.电炉。 

12.3  试验步骤 

12.3.1  试样制备:与粗骨料的坚固性相同。 

12.3.2  将试样装入带孔容器里,放入盛水的容器中浸泡48h后,再将盛水容器与装 

有试样的带孔容器一起放在电炉上加热至沸,煮沸4h(容器中的水平面应比带孔容器 

中的试样高出20mm以上)。拿出带孔容器,并烘至恒重。取出骨料,用孔径为试样粒 

级下限的筛子过筛,并称取筛余试样重量。 

12.4  结果计算 

12.4.1  用单一粒级试验时,粗骨料煮沸重量损失按下式计算: 

 

                             g1-g2 

                        Qf=──── ×100 …………………………(11) 

                               g1 

 

式中:Qf──粗骨料煮沸重量损失(%),计算精确至1%; 

      g1──试验前的试样干燥重量(g); 

      g2──试验后筛余试样的干燥重量(g)。 

12.4.2  用混合级配试验时,粗骨料总重量损失百分率参照公式(9)计算。 

12.5  结果评定 

    取2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2.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13  粗骨料的铁分角重量损失 

13.1  试验目的 

    测定粗骨料中含铁物质分解时对粗骨料的破坏程度,以检验其对安定性的影响, 

作为评定粗骨料耐久性之用。 

13.2  仪器设备 

a.烘箱;  

b.托盘天平:最大称量1kg(感量为1g); 

c.带盖带孔容器; 

d.粗骨料用筛子一套。 

13.3  试验步骤 

13.3.1  试样制备:与粗骨料坚固性相同。 

13.3.2  试样称重后装入带孔容器,放入盛有蒸馏水的容器中浸泡30天,水面应高出 

试样至少2 ̄3cm。 

    浸泡30天后,取出容器,并烘至恒重。用孔径为试样粒级下限的筛子过筛,称取 

筛余试样重量。 

13.4  结果计算 

13.4.1  用单一料级试验时,粗骨料的铁份解重量损失按下式计算: 

 

                             g1-g2 

                        Qt=──── ×100 …………………………(11) 

                               g1 

 

式中:Qt──粗骨料的铁分解重量损失(%),计算精确至1%; 

      g1──试验前的试样干燥重量(g); 

      g2──试验后筛余试样的干燥重量(g)。 

13.4.2  用混合级配试验时,粗骨料的铁分解总重量损失百分率参照公式(9)计算。 

13.5  结果评定 

    取2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3.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14  三氧化硫含量 

14.1  试验目的 

    测定轻骨料中硫酸盐含量(按三氧化硫百分含量计),作为评定轻骨料质量之用。 

14.2  仪器设备及试剂 

a.烘箱; 

b.高温炉:最高温度1000 ̄1200℃; 

c.分析天平:最大称量100g(感量为0.1mg); 

d.干燥器、瓷坩埚、烧杯、瓷研钵等; 

e.试剂:配制方法见本章第14.3.1款。 

14.3  试验步骤 

14.3.1  试剂的配制 

a.氨水(1∶1):将浓氨水与等体积水混合; 

b.盐酸(1∶1):将浓盐酸与同体积的水混合; 

c.10%氯化钡溶液:将10g氯化钡溶于100ml水中。若溶液浑浊需过滤后使用; 

d.1%硝酸银溶液:将1g硝酸银溶于100ml水中,加入5 ̄10ml硝酸,贮存于棕色瓶中; 

e.0.2%甲基红指示剂溶液:将0.2g甲基红溶于100ml的95%乙醇中。 

14.3.2  试样制备 

    取烘干试样1l,破碎成最大粒径为2.5mm的颗粒*,用四分法缩分至100g。仔细拌 

匀后再用四分法缩分至20 ̄25g。把试样用瓷研钵研磨成粉末,使其全部通过4900孔 

筛,置烘箱中烘干2h,然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备用。 

14.3.3  用分析天平称取1g试样,放入300ml的烧杯中,加入20 ̄30ml蒸馏水及10ml的 

盐酸(1∶1)中,然后将烧杯放在电炉上煮沸,使试样充分分解,再用蒸馏水稀释至 

约150ml。 

    将溶液加热至沸,取下,加入2 ̄3滴0.2%甲基红指示剂溶液,在搅拌下滴加氨水 

(1∶1),至溶液呈黄色,过量滴加1 ̄2滴,再稍加煮沸,取下静置片刻,以快速滤 

纸过滤,用中性热0.1%硝酸铵溶液充分洗涤至氯根反应消失为止(用硝酸银溶液检 

验)。滤液及洗涤液收集于400ml的烧杯中。 

    在上述溶液中滴加盐酸(1∶1)至溶液呈红色,并过量2ml,加热浓缩至约150 ̄ 

200ml。在煮沸搅拌下滴加10ml 10%氯化钡溶液,再煮沸数分钟,移至温热处静置2h 

或放置过夜。然后用慢速定量滤纸过滤,并用水洗涤至氯根反应消失为止(用硝酸银 

溶液检验)。将沉淀物和滤纸一并放入已灼烧恒重的瓷坩埚中,置电炉上灰化后,在 

800℃高温炉内灼烧30min。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如此反复灼 

烧至恒重。 

14.4  结果计算 

    三氧化硫含量按下式计算: 

 

                             g1×0.343 

                        Ml=────── ×100 …………………………(13) 

                                 g 

 

式中:Ml──硫酸盐按三氧化硫(SO3)的含量(%)计,计算精确至0.01%; 

      g1──灼烧后沉淀物的重量(g); 

      g──试样重量(g); 

  0.343──硫酸钡折算为三氧化硫的换算系数。 

14.5  取2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若2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0.15%时,则须重做。 

14.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15  氯盐含量 

15.1  试验目的 

    测定粗骨料中的氯盐含量,作为评定粗骨料质量之用。 

15.2  仪器设备及试剂 

a.带塞广口瓶:容积为1l; 

b.称液管:容量为50ml; 

c.滴定管:10ml或25ml; 

d.三角瓶:容积为300ml; 

e.托角天平:最大称量2kg(感量为1g); 

f.烘箱; 

g.容量瓶:容积为500ml; 

h.试剂:配制及标定方法见第15.3.1款。 

 

15.3  试验步骤 

15.3.1  试剂的配制和标定方法 

    a.5%铬酸钾指示剂溶液:将5g铬酸钾溶于100ml的水中。 

    b.0.01N氯化钠标准溶液:准确称取预先在400 ̄500℃灼烧30min并冷却后的 

氯化钠(基准试剂)0.1461g置于250ml烧杯中,加水溶解,移入250ml容量瓶中, 

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 

    c.0.01N硝酸银标准溶液:称取1.7g硝酸银,用水溶解后稀释至1l,混匀贮 

存于棕色瓶中。用氯化钠标准溶液标定其浓度。因硝酸银易受光的影响而分解, 

一般每月至少标定1次。 

    标定方法:用称液管吸取氯化钠标准溶液25ml,放入干燥的300ml三角瓶中。加 

水50ml(用移液管加),再加入1ml 5%铬酸钾指示剂溶液,在强烈振荡下,用硝 

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出现砖红色即为终点。记下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毫升数 

(V)。 

    空白试验方法:用移液管准确吸取50ml水放入干燥的300ml三角瓶中,加入1ml 

5%铬酸钾指示剂溶液,在强烈振荡下,用0.01N销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砖 

红色即为终点。记下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毫升数(V2)。 

    硝酸银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N)按下式计算: 

                            N1·V1 

                        N=────  ……………………………………(14) 

                            V-V2 

式中:N1──氯化钠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 

      V1──吸取氯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 

      V ──滴定时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 

      V2──空白试验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 

15.3.2  取试样2 ̄4l,先烘至恒重,经四分法后,称取500g,装入经烘干的广口瓶里。 

    用容量瓶量取500ml水,注入广口瓶内,加上盖子,摇动1次后,放置2h。在放置 

过程中,6h以后,每隔5min摇动1次。共摇动3次,使氯化物溶出。 

    将广口瓶内上部的澄清溶液用干燥滤纸过滤于干燥的烧杯中,然后用移液管吸取 

50ml滤液,注入三角瓶内,加入1ml5%铬酸钾指示剂溶液,在强烈振荡下,用0.01N 

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出现砖红色即为终点。记下消耗的硝酸银溶液的毫升数(V2)。 

15.3.3  空白试验:与第15.3.1款方法同,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毫升数为V1。 

15.4  结果计算 

    氯盐含量按下式计算: 

                    N(V2-V1)×0.0355×10 

              Q1=──────────── ×100  …………………… (15) 

                           g 

 

                      _ 

式中:Q1──氯盐(按Cl 计)的含量(%),计算精确至0.01%; 

      N──硝酸银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       

      V2──滴定时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 

      V1──空白试验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 

      g──试样重量(g); 

  0.0355──氯的毫克当量。 

15.5  结果评定 

    取2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5.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16  粗骨料的含泥量 

16.1  试验目的 

    用淘洗法和虹吸管法测定粗骨料中小于0.08mm的尘屑和粘土含量,作为评定粗骨 

料质量之用。 

16.2  仪器设备 

    a.托盘天闰:最大称量2kg(感量为1g); 

    b.烘箱; 

    c.瓷盆、瓷盘、筛子等; 

    d.筛子:筛孔尺寸为10.0,1.25和0.08mm的筛子; 

    e.虹吸管。 

16.3  试验步骤 

16.3.1  量取试样5 ̄7l(注意防止细粉丢失),烘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备用。 

16.3.2  淘洗法:称取试样1000 ̄2000g装入瓷盆里,加水至半满,静置12h,然后 

搅拌5min,使尘屑和粘土与骨料颗粒分离于水中。将10.0,1.25和0.08mm的筛子叠 

置(10.0mm筛子放置上面),先用水湿润,然后将试样和水一起倒入套筛上,滤去 

小于0.08mm的颗粒。用水流冲洗筛上(从最大筛孔的筛子开始)骨料,直至筛上剩 

余物中看不见有泥土,以及冲洗后的水变清彻为止。最后将0.08mm筛放在水中(使 

水面略高出筛内颗粒)来回摇动,以充分洗去小于0.08mm的尘屑。将三个筛上的筛 

余物,从最小号筛开始一并倒入瓷盘,置于烘箱中烘至恒重,取出,冷却至室温后, 

称取试样重量。 

16.3.3  虹吸管法 

    称取试样1000 ̄2000g装入瓷盆里,倒入清水,使水面高出粗骨料面层200mm左 

右,用力充分搅拌后,静置2min,如有漂浮水面的颗粒,可用尼龙窗纱罩分隔,把 

漂浮水上的颗粒轻轻压下,然后用虹吸管将浊水吸出,吸出时,吸管端部离粗骨料 

面层约30mm。吸至余下的水面距粗骨料面层30mm时,停止吸水,重新注入清水。反复 

上述搅拌、吸水的步骤,直至水变清彻为止。最后将水全部吸出,把试样倒入瓷盘, 

烘至恒重,称重。 

16.4  结果计算 

    粗骨料的含泥量按下式计算: 

 

                             g1-g2 

                        Qn=──── ×100 …………………………(16) 

                               g1 

 

式中:Qn──粗骨料的含泥量(%),计算精确至1%; 

      g1──试验前试样的干燥重量(g); 

      g2──试验后试样的干燥重量(g)。 

   

16.5  结果评定 

    取2次试验结果和算术平均值,如2次试验值的差值大于0.2%,须重做。 

16.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17  烧失量 

17.1  试验目的 

    测定轻骨料在高温下可燃及易挥发物质灼烧失去的重量,作为评定轻骨料质量 

之用。 

17.2  仪器设备 

    a.烘箱; 

    b.高温炉:最高温度1000 ̄1200; 

    c.托盘天平:最大称量2kg(感量为1g); 

    d.分析天平:最大称量100g(感量为0.1mg); 

    e.干燥器、瓷坩埚、瓷研钵等。 

17.3  试验步骤 

17.3.1  试样制备方法同第14.3.2款。 

17.3.2  称取1g试样,置于已灼烧至恒重的瓷坩埚中,放在高温炉内从低温开始逐渐 

升高温度,在950℃下灼烧45min后,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称重。再灼烧20min 

取出,冷却后称重。2次冷却后称重误差小于0.02%,即为恒重。 

17.4  结果计算 

    轻骨料的烧失量,按下式计算: 

                             g1-g2 

                        Qs=──── ×100 …………………………(17) 

                               g1 

 

式中:Qs──轻骨料的烧失量(%),计算精确至1%; 

      g1──灼烧前试样的干燥重量(g); 

      g2──灼烧后试样的干燥重量(g)。 

 

17.5  结果评定 

    取2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若2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0.20%时,须重做。 

17.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18  有机物含量 

18.1  试验目的 

    用比色法测定轻骨料中的有机物含量,作为评定轻骨料质量之用。 

18.2  仪器设备及试剂 

    a.托盘天平:最大称量1kg(感量为0.5g); 

    b.工业分析天平:最大称量100g(感量为0.01g); 

    c.量筒:容积为10、100ml和250及500ml具塞量筒; 

    d.筛子:筛孔为5.00mm和20.0mm筛子; 

    e.烧杯、玻璃棒等; 

    f.试剂:氢氧化钠溶液(氢氧化钠与蒸馏水之重量比为3∶97)、鞣酸、乙醇等。 

 

18.3  试验步骤 

18.3.1  量取试要量如下:轻砂为6l;粗骨料最大粒径小于或等于20mm时为3 ̄8l;粗 

骨料最大粒径大于20mm时为4 ̄10l。轻砂用5.00mm的筛子,粗骨料用20.0mm的筛子过 

筛。取筛下料,用四分法缩分,轻砂取约500g,粗骨料取约1kg。风干后备用。 

18.3.2  按下述步骤制备浸泡试样溶液。 

18.3.2.1  向250ml具塞量筒中倒入轻砂试样至103ml刻度处,再注入浓度为3的% 

氢氧化钠溶液,至200ml处,剧烈摇动后静置24h。 

18.3.2.2  向500ml具塞量筒中倒入粗骨料试样300ml处,再注入浓度为3%的氢氧化 

钠溶液,至400ml处,剧烈摇动后静置24h。 

18.3.3  比较试样上部溶液和新配制标准溶液的颜色,盛标准溶液与盛试样的量筒溶 

积应致。 

18.4  结果评定 

18.4.1  若试样上部的溶液颜色比标准溶液的颜色浅,则试样的有机质含量鉴定合格。 

18.4.2  如两种溶液的颜色接近,则应将试样和溶液倒入烧杯中,放在温度为60 ̄70℃ 

的水浴锅中加热2 ̄3h,然后再与标准液比色。 

 

18.4.3  如溶液的颜色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则应按下法作进一步检验:取试样一份, 

用3%氢氧化钠溶液洗除有机杂质,再用清水淘洗干净,直至试样用比色法检验时, 

溶液的颜色浅于标准色。然后,用经淘洗和未经淘洗的试样分别以相同的配合比配成 

和易性基本相同的轻骨料混凝土或轻砂少浆,测定其7天和28天的抗压强度。如未 

经淘洗的试样制成的混凝土强度或砂浆强度不低于经淘洗后的试样制成的混凝土强度或 

砂浆强度的95%时,则此骨料可以采用。 

    注: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取2g鞣酸粉溶解于98ml的10%乙醇溶液中,即得浓度 

为2%的鞣酸溶液。然后取该溶液10ml,注入390ml浓度为3%的氢氧化钠溶液中,加 

塞后剧烈摇动,静置24h即得标准溶液。 

18.5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19  天然轻骨料中异类岩石颗粒的含量 

19.1  试验目的 

    测定天然轻骨料中异类岩石颗粒的含量,作为评定天然轻滑料质量之用。 

19.2  仪器设备 

a.烘箱; 

b.托盘天平:最大称量5kg(感量为2g); 

c.筛子:筛孔为5.00mm; 

d.放大镜:放大倍数为5 ̄10倍。 

19.3  试验步骤 

19.3.1  取试样约10 ̄20l,称取3 ̄5kg,筛去小于5mm的颗粒后,用水冲洗干净,烘 

至恒重,备用。 

19.3.2  用放大镜检查骨料外观,从中挑出密实的异类岩石颗粒,称重。 

19.4  结果计算 

    天然轻骨料中异类岩石的颗粒的含量,按下式计算: 

                               g1 

                        Qy=──── ×100 …………………………(18) 

                               g 

 

式中:Qy──天然轻骨料中异类岩石颗粒的含量(%),计算精确至1%; 

      g1──挑出异类岩石颗粒的重量(g); 

      g──试样的干燥重量(g)。 

 

19.5  结果评定 

    取2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9.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20  粗骨料的粒型系数 

20.1  试验目的 

    测定粗骨料的粒型系数(即单个粗骨料颗粒的长向最大尺寸与中间截面最小尺寸 

之比值)及粒型系数大于2.5(或3.0)的含量,作为评定粗骨料粒型合理程度之用。 

20 .2  仪器设备 

    a.游标卡尺; 

    b.容重筒:容积为1l。 

20.3  试验步骤 

20.3.1  取试样1 ̄2l,用四分法缩分出50颗粒。用游标卡尺量取每个颗粒的长向最 

大尺寸和中间截面处的最小尺寸,精确至1mm。 

20.3.2  每颗的粒型系数用下式计算: 

                              Dmax 

                        K'e=────  …………………………(19) 

                              Dmax  

 

式中:K'e──每颗骨料的粒型系数,计算精确至0.1;                     

     Dmax──粗骨料颗粒的最大尺寸(mm); 

     Dmax──粗骨料颗粒中间截面的最小尺寸(mm)。 

20.4  结果计算 

    粗骨料的粒型系数按下式计算: 

 

                            n 

                            Σ K'e 

                            i=1 

                       Ke=────  …………………………(20) 

                               n 

 

式中:Ke──粗骨料的平均粒型系数,计算精确至0.1; 

      K'e──某一颗粒的粒型系数; 

      n──被测试样的颗粒数。 

 

    粒型系数大于2.5(或3.0)的含量按下式计算: 

                               n1 

                         a=──── ×100 …………………………(21) 

                               50 

式中:a──试样中粒型系数大于2.5(或3.0)的颗粒数所占的百分率; 

      n1──粒型系数大于2.5(或3.0)的颗粒数; 

      50──试样的总颗粒数。 

20.5  结果评定 

    取2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20.6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21  粗骨料匀质性指标的统计检验 

21.1  检验目的 

    计算粗骨料的松散容重和筒压强度的变异系数,作为评定粗骨料的松散容重和筒压 

强度匀质性指标之用。 

21.2  松散容重和筒压强度测定结果的整理及计算 

    生产单位进行变异系数的统计计算时,采用一季度的松散容重或筒压强度的所 

有测定结果为一批,但每批不得小于50组的测定值。 

    松散容竽或筒压强度的平均值,按下式计算: 

 

                            n 

                            Σ X'i 

                       _    i=1 

                       X=────  …………………………(22) 

                               n 

      _ 

式中:X──松散容重(kg/cm3)或筒压强度(kgf/cm2)的平均值; 

      Xi──松散容重(kg/m3)或筒压强度(kgf/cm2)的每组测定值; 

      n──统计的组数。 

    松散容重或筒压强度的标准差,按下式计算: 

                   1   n        _ 

              S=[── Σ (Xi-X)2]1/2    …………………………(23) 

                  n-1 i=1 

    松散容重或筒压强度的变异系数,按下式计算: 

                          S 

                    Cv=───         …………………………(24) 

                          _ 

                          X 

 

22  粗骨料的强度标号 

22.1  试验目的 

    用测定规定配合比的砂轻混凝土和其砂浆组分的抗压强度的方法,确定粗骨料的 

强度标号,作为评定粗骨料质量之用。 

    强度标号是指该粗骨料按本试验方法所得的混凝土合理强度值。 

    本方法只适用于粉煤灰陶粒、粘土陶粒和页岩陶粒。 

22.2  仪器设备及材料 

    a.压力试验机; 

    b.振动台; 

    c.100×100×100mm的立方体试模; 

    d.拌合铲和球形钵:规格按GB1346-77; 

    e.托盘天平:最大称量2kg(感量为1g); 

    f.台秤:最大称量5kg(感量为5g);   

    g.材料:普通中砂或粗砂,当粗骨料松散容重大于或等于800kg/m3时,采用 

525号水泥;当粗骨料松散容重小于800kg/m3  ,采用425号水泥。 

22.3  试验步骤 

22.3.1 筛取5 ̄20mm粒级的粗骨料试样20l。将试样浸水一昼夜后取出,采用6.3.2款 

的试验步骤制备成面干饱和试样,然后盖上湿布,备用。称取试样300g,按第8.3.3 

款的试验步骤测定并计算其饱水状态下的颗粒容重值(γk[b])。 

22.3.2  砂浆的制备 

    砂浆量按15l计算。砂浆配合比为1∶1.5∶0.42(水泥∶砂∶水)。则分别称取: 

                                   1 

    水泥──C=0.015×γm×──────── ; 

                              1+1.5+0.42 

    砂──S=C×1.5; 

    水──W=C×0.42。 

式中:γm──新拌砂浆的容重(kg/m3)。若无试验值,可按2200kg/m3取值。此时, 

C=11.3kg, S=17.0kg,W=4.7kg。 

    先将砂和水泥干拌均匀后,再加水搅拌均匀后备用。 

22.3.3  混凝土拌合物的制备 

    称取饱和面干粗骨料和砂浆,拌合成混凝土拌合物,为确保每个试件内粗骨料的 

绝对体积和含量恒定,每个试件的混凝土拌合物应单独称料和拌合,其用量按下式计 

算: 

                     Q=n×V×γk[b]   ………………………… (25) 

                M=(1-n)×V0×γm   ………………………… (26) 

式中:Q──每个试件的饱和面干粗骨料用量(kg); 

      n──混凝土中粗骨料的绝对体积含量,n=0.45; 

      V0──试件体积,V0=0.001m3; 

  γk[b]──饱和面干粗骨料的颗粒容重(kg/m3); 

      M──每个试件的砂浆用量(kg)。 

    粗骨料和砂浆在球形钵中用拌和铲拌合成混凝土拌合物。拌合前,钵和铲先用水 

润湿。拌合时间应不少于2min。共拌制九份拌合物备用。 

22.4  试件在振台上成型。共成型100×100×100mm3的砂浆和混凝土试件各九个。当 

混凝土试件振实抹光时,只允许将多余的砂浆刮平,不准将上浮的的骨料剔除。如果 

振实时,试模内混凝土拌合物量不够时,应添补砂浆。 

22.5  试件成型一昼夜后拆模,并分成三组编号,每组包括砂浆和混凝土试件各三个。 

然后放在水温为15 ̄40℃的水中养护至要求令期。 

22.6  试样养护一周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三组试件可在同一令期,也可在不同令期 

进行试验。 

    试件在抗压试验前,应测定混凝土的湿容重。若一组混凝土试件容重的最小值与最 

大值之差大于平均值的5%时,则此组试件应舍去。 

    如果砂浆抗压强度低于下列数值时,应适当砂浆和混凝土的养护令期。 

    表2 

     粗骨料松散容重             砂 浆 抗 压 强 度 

        kg/m3              kgf/cm2               MPa 

          <800               250                 25.0 

          ≥800              350                 35.0 

 

22.7  结果计算 

22.7.1  砂浆和混凝土立方体强度按下计算: 

                       P 

                   R=──  ………………………… (27) 

                       F 

 

式中:R──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kgf/cm2),计算精确至1kgf/cm2; 

      P──破坏荷载(kgf); 

      F──立方体试件受压面积(cm2)。 

22.7.2  根据各组试件所得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和砂浆抗压强度,查图2,按其在图中 

的区域,确定粗骨料的强度标号。 

22.8  结果评定 

    三组试件中至少应有两组落在图2中的同一强度标号区中,则该区的强度标号 

确定为该粗骨料的强度标号值,否则应重新进行试验。 

22.9  试验报告 

    按本标准总则第1.4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曼青、惠满印。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其他标准(或规定)与本标准有矛盾者,一律服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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