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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方拖延开工时间,材料价格是否应该调整? [打印本页]

作者: jzwang    时间: 2007-7-1 16:25
标题: 甲方拖延开工时间,材料价格是否应该调整?
甲方拖延开工时间,材料价格是否应该调整?

有一工程3月份招标,原计划4月开工,但因甲方原因拖延到9月才正式开工。原招标文件要求材料价格由施工单位自报且结算时不得调整。现施工单位以甲方拖延开工日期导致乙方采购材料的价格上涨为理由,要求甲方给予补偿材料价格。
由于开工延期责任在甲方,乙方是否可以提出价格调整要求?其调整的方式又应如何确定?请大家讨论。
作者: lindsay508    时间: 2007-7-1 21:03
由于开工延期责任在甲方,因此,如果在此期间遇到市场材料价格上扬,乙方应该向甲方申请补偿或者提出索赔。
作者: 青山    时间: 2007-7-2 14:40
标题: 不应该调整!
从介绍来看本工程是固定总价合同,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均不得调整已在合同中明确。虽然甲方对开工时间推迟有责任,但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就不能调整。
      反过来说:如果开工时间拖延后材料价格下跌,甲方就有理由降低工程造价吗?同样没有!
作者: zxwzxw    时间: 2007-7-2 18:01
应调整,虽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均不得调整已在合同中明确,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且主要责任也应在甲方,所以应调整,但应如何调整,最好与其协商解决。同时也可向甲方提出索赔。

[ 本帖最后由 zxwzxw 于 2007-7-2 18:05 编辑 ]
作者: ffbbff    时间: 2007-7-2 18:21
青山估计是甲方的人,这种情况要是不调整,乙方的人还有饭吃吗?乙方对延迟开工无任何责任,甲方对延迟开工负全部责任,损失却要乙方承担。有这种道理吗?
作者: 雪儿公路    时间: 2007-7-2 21:33
应该调整,因为是甲方的责任造成延误开工,属于甲方违约,这样如果材料价格上涨应该由甲方承担上涨的物价,如果材料价格下降则不需要降低工程造价。着应该是合同法规定的范围吧
作者: sbyegs    时间: 2007-7-3 08:10
应该调整.
作者: 小涛    时间: 2007-7-3 21:01
这就要你单位的领导和甲方的领导做在酒桌上商量的事,按道理是可以给差价部分的,但很少有给的,一般就是多给你认点洽商就完事了。

只要你们领导公关能力强就没什么办不了的事!!!!!
作者: 平凡人    时间: 2007-7-4 17:34
即便是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均不得调整已在合同中明确,但由于造成未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主要责任在甲方,属于甲方违约,既然是违约,就应该按违约的责任条款进行索赔。
作者: 520xubing    时间: 2007-7-10 11:31
如果合同中有相关工期拖延规定,执行合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则施工单位可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

但是实际情况一般都是施工单位要承担这个风险,在投标报价的时候要综合考虑!

施工单位苦啊!
作者: 青山    时间: 2007-7-12 11:22
标题: 错了,俺是施工单位滴!
看问题不能因为自己哪个单位的来评判才对哦!
作者: 王东风    时间: 2007-7-13 15:59
我们也遇到过同样问题,就要看甲方怎么看待了。这样的事情是可以协商的。当然施工单位大多数是吃亏的。
作者: fengming0317    时间: 2007-7-16 15:58
。。。。。。。。。。。。。。。。。。。
作者: mzy5920    时间: 2007-7-18 16:06
标题: 甲方应该补差价
同意上面属于甲方违约的观点,可索赔,但建筑这事情好多猫腻,还要看甲方乙方的公关水平!
作者: zhugang    时间: 2007-7-21 20:56
1。主要合同约定为主。
2。材料上涨价格是否超过10%。
3。甲方违约可以协商的。当然施工单位多数是吃亏的。
作者: lsimm12    时间: 2007-7-24 23:29
标题: 描述不清
未描述清楚1、合同注明了开工日期了没有。2、监理签署了开工令了没有。3、合同第23条中风险系数计算方式中明确了没有。如果这3样中有一样没有满足,你就甭想得到补偿。
作者: wj_1979    时间: 2007-8-19 16:32
我们工地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根据合同规定,业主肯定违约,但工程还未开工就开始索赔,会为以后的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可能得不偿失,但如果不马上提出索赔意向,程序上又给索赔造成难度。可能因为索赔不及时,造成日后不能索赔,两难啊!
    现在对施工单位的要求限制太多,而对业主的要求限制却只是空话,说来说去还是看“公关”啊!
作者: 怜风惜雨    时间: 2007-8-19 16:42
材料补差是可以的,但没有广泛补差。绝对是有商量的
作者: sunnyplayboy    时间: 2007-8-23 11:55
1、在签合同时存在个盲点
2、甲方违约是事实
追加还是应该拿的到的,多少就靠关系和业务公关了

在签合同时还是真的要把能想到的都要写进去
作者: 751823413    时间: 2007-9-1 23:51
执行合同
作者: 若琪宇翔    时间: 2007-9-3 16:06
不调整
支持青山的观点
作者: YPE118    时间: 2008-8-18 13:43
标题: 回复 9楼 平凡人 的帖子
同意
作者: knife    时间: 2008-8-19 18:00
同意9楼的说法,根据LZ介绍。不应该是材料价额调整的问题,而应该是是否违约的问题。
作者: 78572531    时间: 2008-8-19 23:20
索赔 应该没问题 只是数量多少的问题
作者: ZXM6358    时间: 2008-9-7 20:29
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均不得调整已在合同中明确,但由于造成未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主要责任在甲方,属于甲方违约,既然是违约,就应该按违约的责任条款进行索赔。
作者: ZXM6358    时间: 2008-9-7 20:43
应调整,虽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均不得调整已在合同中明确,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且主要责任也应在甲方,所以应调整,但应如何调整,最好与其协商解决。同时也可向甲方提出索赔。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几个月的又碰到材料价格上涨的,该如何呢
作者: xuewy    时间: 2008-9-20 15:24
原帖由 青山 于 2007-7-2 14:40 发表
从介绍来看本工程是固定总价合同,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均不得调整已在合同中明确。虽然甲方对开工时间推迟有责任,但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就不能调整。
      反过来说:如果开工时间拖延后材料价格下跌,甲方就 ...


应调整!合同是应公平、平等的原则!示范合同中有规定!

这种情况,我们这里都调整到的,具体按合同!(必要的手续、资料要做好~~~)

[ 本帖最后由 xuewy 于 2008-9-20 15:29 编辑 ]
作者: wys987    时间: 2008-9-21 22:46
我是施工单位的,我觉得应该调整,毕竟是甲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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